<%sub titlen(i) tlen=rs_1("title") if len(tlen)>i then tlen=left(tlen,i)&"..." else tlen=tlen end if end sub%>
  设为首页 | | 联系我们
   
  <% set rs=server.createobject("adodb.recordset") sql="select top 1 * from [jsconst] order by jsid desc" rs.open sql,conn,1,1 news_num = rs("headnum") if news_num = "" or isnull(news_num) then news_num = 0 set rs_1 = server.CreateObject ("adodb.recordset") sql_1 = "select top "&news_num&" id,boardid,title,fpath,fname,ifshow,addtime from article where cdflag=0 and boardid=3502 and ifshow=1 and netwebid=1 order by ifhead desc,seq desc" rs_1.Open sql_1,conn,1,1 if not rs_1.eof then set rs_2 = server.CreateObject ("adodb.recordset") sql_2 = "select * from board where netwebid=1 and boardid = 3502 order by boardid desc" rs_2.Open sql_2,conn,1,1 str = "" do while not rs_1.EOF temptime =month(rs_1("addtime")) & "月" & day(rs_1("addtime")) & "日" call titlen(rs_2("zishu")\2) 'response.write(tlen) if rs("headtime")=1 then str = str&rs("headsign")&" "& rs_1("title")& "("& temptime & ") " else str = str&rs("headsign")&" "& rs_1("title")&" " end if rs_1.movenext loop response.write(str) rs_2.Close set rs_2=nothing end if rs_1.Close set rs_1=nothing rs.Close set rs=nothing %>  
<% dim conn set conn=server.createobject("ADODB.connection") conn.ConnectionString ="Provider=SQLOLEDB.1;Password=ccedweb;Persist Security Info=True;User ID=sa;Initial Catalog=cced;Data Source=(Local)" conn.Open %> <% Const PAGESIZE=20 Const PARTSIZE=10 Const AboutSize=8 Const listlen=30 'list文件代码 Const syspath="News" %>
 
 
 
关于印发二道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7年8月7日9:28
 
 
长二府发[2007]43号
 
 
 
  为加强我区殡葬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殡葬监督管理机制,根据《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长春市殡葬管理办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制定二道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殡葬管理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推动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街道、乡(镇)、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殡葬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殡葬管理组织,建立长效殡葬监督管理机制,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本辖区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抓紧抓好。
  (一)各街道、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责成专人负责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块块有人管的工作格局。
  (二)各村(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组织,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充分利用活动室、村民学校等场所,开展殡葬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教育、指导村(居)民进行健康、文明的祭祀殡仪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殡葬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要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各街道、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在广大群众中进行破除迷信、尊老爱老、厚养薄葬的宣传,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宣传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通过宣传,树立丧事简办、文明祭奠、杜绝散埋乱葬的良好风气。批评揭露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逐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殡葬法制观念。要将加强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写入到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中,使文明祭祀、文明殡仪行为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彻底改变丧葬旧俗,在全区营造健康、文明的祭祀、殡仪新风尚。
  三、加大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尸体外运土葬行为
(一)各街道、乡(镇)、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制止尸体外运、土葬。要开展经常性的殡葬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讲清尸体外运的危害,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尸体外运的严重后果,自觉遵守《长春市殡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建立严密的防范组织,对辖区内丧事做到有效控制,指定专人对居(村)民的丧事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街道、乡(镇)要与各社区(村)建立情况通报制度,规范社区(村)出具“死亡证明”的有关手续,严格控制违法出具“死亡证明”行为。除《吉林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允许土葬的之外,辖区内的死亡火化率要达到百分之百。
  (三)公安、交通、工商、城管、民政、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非法经营遗体运送业务的车辆,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运尸车辆。对阻碍殡葬执法的行为,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长春殡葬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公墓管理,规范墓地建设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5号)要求,今后未经民政、规划、土地、林业、工商等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兴建经营性公墓或公益性公墓。已经批准建立的公益性公墓或经营性公墓在建墓规格、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严禁乱砍滥伐、严禁毁田、毁林建墓。
  (二)搞好公墓内的绿化美化工作,推行墓碑小型化,增加公墓的文化艺术含量。骨灰单人墓穴或双人墓穴占地不得超过1平方米,遗体单人墓穴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遗体双人墓穴占地不得超过6平方米。墓穴占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按《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处以非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穴与穴之间不得超过0.5平方米,墓碑规格为1.05×0.6米。公墓内,严禁修建封建迷信设施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修建宗族墓地和活人墓地。
(三)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寄存灵堂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公墓、骨灰寄存灵堂不得利用墓穴和寄存骨灰格位进行传销和炒买、炒卖等不正当营销活动。公益性公墓丧主自备墓碑、自行安葬的不允许收费。由公墓提供墓碑、沙石、砖、水泥等可收取成本费;由公墓工作人员挖坑安葬的可收取工时费。收费标准张贴上墙,未经区民政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骨灰安葬、安放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
  (四)建立健全公墓年度检查制度。公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墓的监督检查,建立年检制度,督促辖区内公墓守法守规,对年检合格的公墓准予继续开展业务;对年检不合格的公墓要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
  五、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净化辖区环境
(一)各街道、乡(镇)要对辖区内的所有坟墓进行彻底清查,对在国家明令禁止的区域,如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林地、耕地、河湖(含水库)、铁路、公路以及城市规划的特殊地区兴建的坟墓,履行法律程序后予以平毁。平毁后的土地要做好还林还耕工作。
(二)做好坟墓清理工作的宣传指导,城镇居民迁出的坟墓可以迁到经营性公墓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立碑或树葬、水葬;农村村民迁出的坟墓可以迁到经营性公墓或辖区公益性公墓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立碑或树葬或水葬。
(三)巩固清理散埋乱葬成果,防止二次土葬。街道、乡(镇)要建立防护组织,选派人员做好看护巡查工作。发现土葬的坚决制止,确保辖区内没有散埋乱葬。  
    (四)坚决制止打击非法卖地葬坟行为。严禁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地建坟,严禁乡(镇)、村、农民任何形式的卖地建坟,一经发现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平毁坟墓,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严格控制丧葬用品经营网点的数量,防止经营网点过多过乱,今后任何丧葬用品经营网点,必须经街道、乡(镇)审核同意后,报区民政局审批。对无照经营的商户,民政、工商等部门要认真清理,坚决取缔。
  (六)清明节等主要祭祀日期间,要大力倡导文明祭祀。工商、行政执法、公安、文明办、环保、民政、街道、乡(镇)等部门要齐抓共管,规范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无照经营、座商外溢、场外经营、占道经营等销售丧葬用品行为。对沿路乱设灵堂、抛撒冥纸和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要坚决制止、取缔。
  (七)加强清明节等祭祀日期间的禁烧工作,各街道、乡(镇)要发动辖区居(村)民做好禁烧和乱撒冥币等封建迷信祭祀活动的清理整治工作,建立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做到层层有人抓、段段有人管、块块有人看,不留死角。
  六、加强干部职工殡葬法规教育,确保殡葬管理工作深入发展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殡葬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吉林省殡葬管理条理》、《长春市殡葬管理办法》、《二道区殡葬管理实施意见》,遵守殡葬法律法规,带头移风易俗,丧事俭办,厚养薄葬,形成良好的殡葬管理工作新局面。殡葬管理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区改革发展,事关建设和谐优美二道区的大事。各街道、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将此项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推进我区殡葬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版本所有: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06
后台技术支持:倚天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