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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二道区营商环境建设 组织领导机构的通知
时间:2022-06-17 15:11 来源:区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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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二道区营商环境建设
 组织领导机构的通知

 

  区属各党(工)委(党组)、区直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垂直管理单位:
  按照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五级书记抓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市委印发的《关于成立、调整和撤销部分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要求,对二道区营商环境建设组织领导机构进行调整,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铁志  区委书记  
  刘  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高雪峰  区委副书记
  魏东岩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负责组织推动具体工作任务落实)       
  成  员:王醒时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朱  艳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郭志刚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杨旭辉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王宏来  区委常委、副区长
  陈传伟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功军  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李永利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喜东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林凤生  副区长
  韩伯强  副区长
  宫达文  副区长
  李  勋  副区长
  王怀忠  区政协副主席
  苏洪涛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永江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人员变化适时调整。
  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武装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直机关党工委、区信访局、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区政协委员会办公室、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统计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区税务局、公安分局、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英俊镇、东盛街道、东站街道、荣光街道、吉林街道、八里堡街道、长青街道、远达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二道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局长王守民担任。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计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对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监督和考评。为全面做好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各功能组、指标建设组和保障工作组设置按照《关于成立二道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的通知》(长二营商组〔2020〕1号)文件执行,各指标建设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副区级领导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对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重大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着力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顶层设计全区营商环境建设中长期目标和年度重点任务,推动本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提升;推动各部门(单位)围绕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落实检查评议、警示通报、成效考核等制度机制;推动落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及时纠正和处理营商环境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统筹整合全区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营商环境建设。
  三、工作机制
  (一)组织协调机制
  1.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统筹做好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估评价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营商环境改革举措。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三级书记抓营商环境”工作联动机制,整体部署、系统推进。要大胆推动本领域改革,采取务实有力举措,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要熟悉营商环境评估评价规则,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要围绕“进入全市第一方阵”目标,形成合力,相互配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3.各指标建设组的日常工作由牵头单位承担。指标建设组组长要靠前指挥,强化统筹指导,加强工作部署、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本指标领域重大问题;牵头部门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合作攻关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感受为首要标准,充分履行服务职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4.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服务保障督促落实工作,推进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形成合力;负责沟通协调各指标建设组,及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度。
  (二)领导小组例会机制
  1.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主要是总结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动员和部署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等。
  2.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每半年召开一次。对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总结分析当前工作情况和成效,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审议全区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文件等。
  3.领导小组调度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季度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受委托的副组长审议确定,各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议题。
  (三)监督指导机制
  1.把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考评结果作为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业绩评定、干部选拔任用和部门、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营商环境建设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不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达标的,根据情况建议组织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组织调整。
  2.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开展综合督导检查。督促检查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成员单位推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营商环境工作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宣传培训机制
  1.日常学习。各成员单位要把学习国家、省、市出台的营商环境方针、政策、举措以及先进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经验等常态化制度化,特别是国家、省、市对每个指标评估的理论规范、评估标准要学深学透,并转化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当中。
  2.教育培训。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本领域出台的政策文件,对比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讨交流对策办法,对各级各部门从事营商环境工作的干部进行全覆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
  3.宣传推广。各成员单位要把营商环境宣传推介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用具体的案例、数字等展示营商环境改革成效,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覆盖面。要对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向服务对象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准确把握时效度。
  (五)分析研判机制
  1.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半年排查梳理汇总一次问题清单,通过召开座谈会、问策会、基层蹲点调研、第三方机构评估等多种方式,精准掌握本地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摸清问题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方案。
  2.各指标建设组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本领域专项调研。专项调研可采用实地调研、书面调研、调查问卷等形式,倡导蹲点式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做好调研成果转化。
  (六)信息报送机制
  1.工作情况报送。各成员单位每年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每季度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送出台的政策举措和方案等;迎评期间,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报送任务台账和政策落实情况。必要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调度各成员单位专题报送相关工作。
  2.宣传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情况,提炼工作亮点,提出工作建议,形成宣传素材,不定期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相关信息,编发工作信息,做好媒体推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定期向各单位通报宣传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

 

 

 

  二道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