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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法治理“校闹”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教育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05 15:56 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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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俊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驻区各相关垂直管理部门:
  《依法治理“校闹”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教育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落实。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依法治理“校闹”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教育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精神,结合省、市、区相关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要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积极作用的思想为指针,积极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范体系,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丰富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落实依法治理“校闹”具体措施,营造良好教育氛围和社会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科学管理、排查消除隐患的原则。
  预防为主、杜绝安全事故的原则。
  依法依规、化解纠纷、惩治不法的原则。
  多元参与、部门协调、社会分担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万坤   二道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于 浩   二道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李玉洲   二道区法院副院长
        史大琦   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李润臣   二道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淑华   二道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 军   二道区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通过建立健全协调工作的有效渠道,真正实现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工作长效机制。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二道区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于 浩
      副 主 任:王 军
      成员由区属参与此项工作的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及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组成。
  2. 成立专家指导组
      顾 问:王青逯
      组 长:王野川
      副组长:余晓竹、金海峰、盖笑松、郭喜永、宋鑫磊、胡丽敏
      成 员:刘 芳、刘 宇、宋 霄、张 伟、李晓东、 周 鹤、迟清涛、卢 扬、申寅子
  专家指导组为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建设提供智库支持和指导服务。
  3. 成立社会资源组
  组 长:余晓竹
  社会资源组由民盟吉林省委法制工作委员会、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吉林省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吉林省教育科学院生命与安全教育研究中心、吉林省学校后勤管理指导中心、吉林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舆林报刊发展中心、长春大学网络安全学院、长春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长春市妇联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教育基地、长春市二道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黎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组成。社会资源组为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试点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帮助。
  4. 成立“二道区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李伟东 
  常务副主任(兼):李春立
  副主任(兼):孟昭旭 、孙頔
  调委会委员:洪海玉、倪春祥、贾宏、许可、肖金波
  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使其彼此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
  四、工作内容
  (一)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监管体系
  一是实施科学的安全工作管理模式。各学校安全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责任逐级落实、监督包保到位、评价客观公正。二是运用“互联网+平安校园”协同创新思维,通过建设“二道区校园(校车)安全管理信息监控平台”,实现视频抓拍分析、一键报警应急、校车远程监控、电子访客信息采集、周界预警防范、消防用电监测、巡更定点记录等各项安全任务的自主监管、联动预警,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大数据管控模式。三是深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做到事前排查、事中整改、事后督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四是推进“校园综治中心”建设,实现校园安全联防联治。
  牵头单位:二道区教育局
  责任科室:二道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科
  指导单位:长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
  (二)构建学生生命与安全教育体系
  一是深入开展“1530+211”安全教育模式,实施学校安全教育“节点式”课程体系。二是以“生命与安全”课程为核心,通过运用“生命与安全信息化教学应用系统”、学科教室、体验中心着力打造电子化、娱乐化、实践化课堂教学模式。三是通过各种活动对学生进行“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教育,让学生认识到生命的可贵,同时对学生进行抗挫折教育,使之能在重大困难和心理危机面前,积极勇敢地面对生活。四是创建校外安全体验教育新模式,联合长春市妇联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教育基地,通过学生现场亲身参与的方式进行生命与安全体验式教育。五是通过整合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防疫等各方资源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安全教育,让安全教育融入学生的生活,推进学生自护能力的综合性发展。
  牵头单位:二道区教育局
  责任科室:二道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科
        二道区教师进修学校综合部
  指导单位:长春市基础教育研究中心
  协助单位:长春市妇联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教育基地
  (三)构建学校依法化解纠纷调解体系
  一是从社会各界选聘懂得法律、熟悉教育、热心公益的各行业专业人士作为人民调解员,成立“二道区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教育集团(联盟、学区)和幼儿园成立“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站(工作室)”。二是规范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服务事项、工作制度、工作要求、工作内容等。三是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调解工作依法、依规、公正、有效进行。四是通过调解校园纠纷向家长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依法、理性解决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主观意识,使纠纷能迅速、就地化解。
  牵头单位:二道区司法局、二道区教育局
  责任科室:二道区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指导科
        二道区教育督导室
  指导单位:吉林省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构建学校安全事故伤害赔偿体系
  一是依据《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保险条款》等法规,坚守法律底线,有效运用法律武器,明确各方责任,维护各方正当权益。二是学校按规定为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建立理赔机制。三是学校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通过购买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和食品安全、体育运动伤害等领域的责任保险,最大程度化解和转移学校风险。四是积极探索通过财政补贴、家长分担、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最大限度地为受伤害学生和家庭提供帮助。五是增强师生和家长的保险意识,引导家长为学生购买人身保险及意外伤害险,以加大对受伤害学生和家庭的保障力度。
  牵头单位:二道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二道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支持部门:二道区财政局
  指导单位:吉林省学校后勤管理指导中心
  协助单位:黎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五)构建学校安全风险联动治理体系
   一是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树立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理念,同时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治宣传,提高其法律意识,形成法制思维。二是积极会同公、检、法、司及属地监管等部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对实施“校闹”、聚众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人员实施惩戒。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如出现严重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等“校闹”行为,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及时依法批捕、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三是通过关注教育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各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学校安全法律制度建设,制定或修改、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牵头单位:二道区公安局、二道区检察院、
  二道区法院、二道区教育局
  责任科室:二道区公安分局内保大队
  二道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二道区法院刑事审判庭
  二道区教育督导室
  二道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科
  支持部门:区各街镇
  指导单位:民盟吉林省委法制工作委员会 
  (六)构建学校舆情应对体系
  二道区教育局和基层中小学(幼儿园)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上级行管部门、网信部门及属地公安部门,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部署好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和化解对策。
  牵头单位:二道区教育局
  责任科室:二道区教育局行政办、区教育局网信办
  支持部门:二道区互联网信息中心
  指导单位:吉林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舆林报刊发展中心
  长春大学网络安全学院
  (七)构建学校学生及家长文明风尚体系
  要通过设立学校开放日、家校工作群,让家长了解学校工作,形成和谐家校关系;要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并吸纳其成员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要建立二道区家庭教育督导组,指导家长学校开展工作,完善家庭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模式不断创新,在全区全面开展“家校共育深耕工程”。
  牵头单位:二道区教育局
  责任科室:二道区教育局徳体卫艺科
  支持单位:长春市二道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指导单位:长春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八)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科学研究体系
  一是对依法治理“校闹”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工作进行深度研究,总结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与措施,形成多方联动共同为学校办学安全保驾护航的机制、体制。二是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青少年生命与安全教育系统工程建设的深化研究》为核心,选取有代表性和带动作用的学校作为试点单位,开展区域课题“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规律与方法探索的实践性研究”,尽快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研究成果。
  牵头单位:二道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二道区教科所
  指导单位:吉林省教育科学院生命与安全教育研究中心
  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
  五、试点工作步骤及完成时限
  第一阶段:2020年1月1日-4月30日,试点工作方案论证、筹备、部署、启动。
  第二阶段:2020年5月8日-9月30日,教育局协调政府多部门和社会协作资源,具体实施“方案”各项部署。
  第三阶段:2020年10月1日-11月20日,出台《二道区学校安全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建设指导意见》;总结提升主体成果,完成《试点工作报告》上报教育部。
  第四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区域主导课题结题,二道区校园安全事故处理社会化分担机制建设逐步深入完善,全面、有效推进。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做好《意见》学习宣传工作,确保将《意见》精神和要求落实到位。
  2.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方案,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3.推动试点,探索经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试点工做,确保探索出解决各类校园纠纷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要出成果、出经验。
  4.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