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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时间:2021-05-19 15:51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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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2021年二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吉林省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结合长春市2021年降水预测和二道区三道煤矿塌陷区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天气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1年3~10月我市气温略高、降水略少。春季(3~5月)温略高,降水接近常年,时空分布不均。夏季(6~8月)全市平均气温为22.5~23℃,比常年22.3℃略高,与去年22.8℃相近;降水量为320~360毫米,比常年363.2毫米略少,比去年308.1毫米略多。前夏多冰、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盛夏(7~8月)有降雨集中时段,将有区域性暴雨并引发局部洪涝和城乡内涝。秋季(9~10月)气温略高降水量55~75毫米,比常年75.9毫米略少。

  二、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及灾情预测

     (一)地质灾害分布

  我区的重点地质灾害区主要位于三道煤矿塌陷区及二井采石场,根据区域发育程度的特点,结合2021年降水趋势,在强降雨或者在降雨后的雨水沉淀情况下,易出现灾情,主要表现为地下采空区引发的地面下沉、塌陷地裂缝造成房屋裂缝、倒塌等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全要提前做好防灾准备。

  (二)灾情预测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类型及其区域发育程度的特点,结合2021年降水趋势和主要诱发因素,部分区域受暴雨、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影响,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灾情等级与常年相近,重点防范时段为6—8月(主汛期),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比较严峻,全区要提前做好防灾准备。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工作分工

  (一)明确防治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统筹部署、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科学减灾”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加大监管力度

  英俊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日常巡查、人工监测、情况调查,对排水系统要及时疏通治理。发现险情灾情时,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加强预报预警

  区规自分局和区气象局要加强合作,区规自分局负责提供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基本情况,区气象局负责提供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气象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提高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水平。当预测将出现暴雨等强对流天气,极易引发地质灾害时,双方要加强预报会商,形成一致意见,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批准后,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并通过手机短信、传真、电话等形式发布到区、乡(镇)、村各级主管领导和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基层气象信息员。对区气象局预报有强降雨的地区,防灾监测人员要开展险情巡查、预报预警工作,提高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反应和处置能力。

  )建立群测群防组织体系

  英俊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共同建立群测群防组织体系,落实监测人员、时间、地点及办法。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加强对群测群防员和灾害信息员的 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防灾意识,提高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的应急能力。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二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开展汛前排查、汛期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发现或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时公布。

  )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

  英俊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配合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制定并执行地质灾害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在汛期要共同做到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

  )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英俊镇人民政府要配合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居民手中,让每个居民都能做到两卡在手,防灾不愁,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七)做好应急处置

  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英俊镇人民政府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避灾安置场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当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

  (八)加强监管

  要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三同时”制度,即对经评估可能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应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

  四、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二级巡视员姚珺任组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王金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负责人为英俊镇镇长王梓峰、区财政局副局长李彦涛、区教育局副局长王军、区卫健局副局长杨吉庆、区住建局副局长刘兴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梁国义、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耿纪俊、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国宝、市供电公司二道区分公司刘昕伟、市水务集团二道区分公司刘俊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田昌达,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上级机关下达的任务,统一指导二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田昌达担任,成员为赵晓东、孔涛、赵明、刘冰,主要职责是汇总上报险情、灾情、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并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英俊镇人民政府及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与具体工作。

  值班电话:

  领导小组办公室:0431-84656827、0431-84685718(昼夜)

  联 系 人:田昌达:13630516666   赵  明:15304455135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春市二道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