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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6-28 15:03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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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委书记景俊海、省长韩俊在《关于全省城市供热领域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上的指示批示精神和省住建厅下发的《全省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春市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21﹞17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好当前二道区供热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全区供热行业监督管理,提升供热服务质量,结合二道区实际,现制定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突出民生为本,对全区供热领域在行业监管、工程建设、服务民生等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健全完善供热管理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具体事项日常监管,不断提高供热服务质量,推动全区供热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主体责任。区党委、区政府要落准压实供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监管,强化实施落地,把整治工作抓实抓细。各单位做好与市级相关单位的工作对接,配合上级单位做好转办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突出以人为本。要注重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突出问题为靶向,以质量提升为方向,切实解决供热领域关系民生福祉的焦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坚持统筹推进。统筹行业监管、工程建设、服务民生三方面问题,统筹涉及问题整改工作各个部门,落准压实全区各部门主体责任,将问题整治与行业发展有机结合,同步推进。

  (四)注重标本兼治。既要坚持猛药重拳,去疴除弊,强化整治举措,点对点限期整治,对标对表销号推进。又要坚持举一反三,源头治理,健全完善各环节监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频发。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按照长春市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任务分解,区各职能单位要配合市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各事项整治工作,同时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开展全面排查。

  (一)行业监管方面

      1.行业监管不到位。具体表现为相关部门监管权力未能有效落实,承担监管职责不到位;对供热准入条件等关键事项缺乏事前监管;对获得经营许可的供热企业没有及时跟踪是否根据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建设,缺乏事中监管;对供热企业负责实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改造和经营活动没有进一步跟进,缺少事后监管等。

  整治措施:

  (1)配合市建委、市司法局做好修订、完善企业信用考评和退出机制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工作。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英俊镇

  (2)配合市建委、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和修编供热专项规划,依法依规确定供热经营企业的相关工作。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区规自分局,各街道办事处、英俊镇

  (3)配合市建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企业建设供热基础设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更新改造和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英俊镇

  (4)做好长春市供热四级管理工作,强化供热企业属地管理责任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英俊镇

  2.失职失责,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漏洞。具体表现为监管部门管理存在盲区,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按规定投入安全保障资金,设备安保措施不到位等。

  整治措施: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第三方安评机构对辖区内所有供热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入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督促供热企业销号处理。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英俊镇

  3.改造资金投入不足,运行故障时有发生,调节手段落后。具体表现为设施设备维修不到位,检查手段不科学,供热管网破损、堵塞问题时有发生;智能供热推进缓慢,企业调控能力较弱;企业设备维修养护资金、燃料采购资金不足,存在冬季供热保障风险。

  整治措施:

  (1)配合市发改委和市建委加强供热成本监审,依据国家、省拟出台的相关政策,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稳步推进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在适当时机按照省统一部署,在供热企业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开展用户室温与价格相关联的价格机制试点工作,推进智能供热发展。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审计局

  (2)配合市国资委和市建委督促企业加大设施设备维修资金投入,制定陈旧供热管网改造规划,并组织落实。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英俊镇

  (3)配合市建委和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建立政府应急煤炭储备机制,并结合我区建立完善区应急煤储备机制,设立年度应急资金,降低冬季供热保障风险。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工信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二)工程建设方面

  4.工程建设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具体表现为不按设计要求安装温控装置;楼宇内管网及附属设施不按规范及设计施工;工程建设选用廉价低质材料;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职尽责;竣工验收把关不严。

  整治措施:配合市建委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责任,尤其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要督促供热企业全程参与二次管网建设过程,提出技术要求,监督选用材料及施工质量,参与工程验收并纳入企业管理范畴。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英俊镇

  5.漠视群众诉求,互相推诿扯皮。具体表现为二次管网发生故障,相关单位互相推卸责任,无人解决问题;供热企业以入住率低为由,不切实解决用户室温低的问题等。行业管理部门深入基层不够,群众诉求未能及时有效得到答复和解决。

  整治措施:

  (1)做好上级转办问题和自查自改工作。

  严格按照《长春市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做好上级转办问题;同时加大排查力度,做好自查自改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英俊镇

  (2)督促供热企业做好供热管网及供热设施设备“冬病夏医”工作。 

  督促辖区内各供热企业要对本单位锅炉房换热站内的设施设备及供热区域内的供热管网展开全面排查,同时针对上一采暖期供热设施、供热管网的故障情况,制定本单位“冬病夏医”计划,并加大资金投入对老旧管网及锅炉房换热站内设备进行改造采暖期前所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必须经专业部门检验,保障在冬季采暖期前完善供热设施设备、环保设备,确保供热安全平稳运行。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办事处、英俊镇

  (3)督促企业做好供热服务“回头看”活动

  组织辖区内各供热企业对上一采暖期供热12345平台和12319平台各类投诉问题进行逐一排查,逐一回访,针对问题主动查找自身原因,建立整改台账,销号处理,对于确实为居民室内采暖设施问题,要督促企业主动提供室内供热设施检查服务避免下一采暖期出现同样问题。“回头看”活动结束后,按照我区供热四级管理制度,区住建局、各街道、英俊镇对各企业“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英俊镇

  (4)督促企业加强人员培训,加强供热宣传

  要求各供热企业要加强对本单位维修及客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和服务水平。在今冬采暖期前,完成供热企业进社区宣传活动,在每个居民小区张贴供热服务信息公示展板,在每个社区设立投诉意见箱,为有效提高今冬采暖期我区供热服务质量,降低投诉量提供保障。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英俊镇

  6.侵占群众切身利益。具体表现为擅自收取居民住宅超高费;擅自收取报停、恢复供热等应由企业承担的费用;拒不执行退费裁定;供热企业不按规定入户测温,不按规定受理用户报停、恢复供热申请;不落实当地政府规定,擅自推迟供热和提前停热,损害群众利益等。

  整治措施:

  (1)配合市发改委和市建委健全完善供热收费及测温退费等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英俊镇

  (2)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建委、市发改委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依法上报供热领域价格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英俊镇

  四、整治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6月下旬开始到10月中旬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6月下旬前完成)

  区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梳理本部门行业监管职责,认真对照专项整治内容,结合问题线索、投诉举报,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工作。形成本部门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集中整治。(8月下旬前完成)

  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建立“问题、任务、措施、责任、时限”五个清单,明确整治任务、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对问题进行销号管理,整治期内能够完成的,要严把时限,确保整治成效;整治期内不能完成的,要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根治。

  (三)实地核查。(9月下旬前完成)

  8月30日前,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中旬,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单位,开展核查工作。核查工作要重点检查“三效”:一是核对问题台账、整治清单及证明材料,全面系统检查整治成效;二是检查领导小组督导及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推进工作绩效;三是评估整治工作成果保持的长效。

  (四)总结报告。(10月上旬前完成)

  10月上旬,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抄送市纪委监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区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本部门行业指导职责,应用“五化”工作法,全面排查梳理供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问题、剖析成因、提出对策、实施整治。

  (二)注重协同配合,推进工作落实。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排查整治推进会议,掌握工作进展,梳理归纳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工作进程,强化落实整治措施。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对成员单位指导和督查工作。各街道要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紧密配合,切实推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见成效,着力通过一个问题整治,推动一类问题解决,不断巩固扩大整治成效。

  (三)强化工作调度,及时掌握进展。各成员单位在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工作情况进展,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无。各成员单位在6月30日前、8月30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由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报送不及时的单位,通报区领导小组。

  (四)畅通举报渠道,强化问题处理。各成员单位要设立供热问题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关注力度,及时化解群众合理诉求。对排查发现及举报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判,精准施策;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有影响的典型案件,要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制定整改措施,科学评估整治效果,并整理形成典型案例,总结经验,避免问题重复发生。专项整治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整治中发现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要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五)注重成效保持,建立长效机制。要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阶段性与长期性结合,具体问题整治与体制机制建设结合,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要严把市场准入、退出关口,严格规章制度执行,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严防不法分子投机钻营。要加强对供热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要强化对各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要加强廉政教育、行业培训,拓展舆论监督渠道,引导供热行业良性发展。

  (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行业监管。结合实际情况配合市建委及时修订、完善《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长春市供热经营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定》《长春市居民热用户供热温度检测及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行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加强行业监管。行业管理部门要强化暗访抽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问题严重的要由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约谈各单位主要领导。

  (七)开展效果评估,接受实践考验。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主要查看:对立行立改的问题,重新进行排查,看是否出现反弹现象;对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上门查看采暖期的实际效果,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对限期整改的问题,查看是否按工作计划推进,科学评估如期完成整治任务风险,制定相关完善措施。要组织开展“访民问暖”活动,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各街镇及企业领导要深入群众家中,了解群众对供热的满意度及工作建议,对整治工作的评价,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巩固供热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并长期保持。

  

  

  附:

  二道区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组  长:陈铁志   区  长   

  副组长:刘绍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林继东   区委常委副区长

  郭志刚   副区长

  王喜东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

  杨青宇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闫  冬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桂玲   区司法局局长

  韩伯强   区财政局局长

  王金昌   规自局二道分局局长

  杨  彤   生态环境局二道分局局长

  耿立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邹建东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洪全   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局长

  宋显利   区审计局局长

               王  星   英俊镇镇长

              段岩松   东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作东   东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克然   荣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  博    吉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永德    八里堡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雪松    长青街道办事处主任

              桂华平    远达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整治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区长郭志刚兼任,副主任由住建局局长耿立春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兼任。

  举报电话:84943886  举报邮箱:edqgrfwk@163.com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道区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