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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05-19 13:27 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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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二教发〔202044  

  李凤丽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在校学生受到欺凌加强管控》的建议(第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在校学生受到欺凌加强管控的建议。二道区教育局坚持把预防治理校园欺凌作为校园安全的头等大事来抓,从细微和日常生活学习中观察、了解、掌握学生欺凌的苗头和隐患,健全完善学生申诉、投诉和欺凌事件的处理规范,同时把处理欺凌事件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起来。

  一、机制建设情况

  1.校园欺凌预防治理“有依据”。区教育局成立防治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联合预防、联合整治,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制发《二道区加强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校均成立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小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岗位教职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职责,明确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

  2. 校园欺凌摸底排查“有层次”。根据区教育局工作实施方案的治理内容及措施,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对区教育局领导包保责任制分管的学校,履行领导、督促、教育和监管等职责;局机关相关科室落实具体工作职责。学校认真摸排和及时处理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对个别学生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做好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主动协调、沟通,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合力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及时消除威胁师生人身安全的隐患,为学生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地域、不同时段实际情况,灵活部署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全面督查指导校园欺凌防范工作。

  3. 校园欺凌自查自纠“有保障”。各学校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并做好自查。班主任深挖细查,做好摸排,做好校园矛盾排查和问题学生的心理集中疏导,对校园里已存在的问题和有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做到心中有数。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上报。

  4.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有力度”。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学校教育阵地,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着力增强师生法制观念,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同时,重视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事件的参与者。

  二、工作机制建议

  1.加强督导检查。教育督导行政部门将防欺凌工作纳入督导考评。定期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对各单位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对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

  2.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普法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

  20205月19 

  承办人姓名李单;电话:8133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