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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5-17 13:51 来源: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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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栾丽娟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治理问题的建议》的建议(第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整治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是我局工作之一,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

  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反复巡查措施,对城区内主次干道两侧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暂扣,做到随清,并将暂扣的共享单车停放在指定停车场进行统一管理。

  今年1月长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发《长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停放协议约定,划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可停放区域。停放区域设置应充分考虑道路空间,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方便市民出行,围绕公共交通节点,因地制宜设置;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的检查考评工作,对停车秩序混乱、线下运营服务不力、影响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经督促整改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公开曝光,对乱停乱放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代履行。我局将按照此细责完成相应的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十分重视您的意见和建议,也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同时,更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局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二道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王保全,8107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