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二道区人民政府对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依法向以下被征收人送达《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分户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的时间为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视为对评估结果没有异议。另请于送达期满之日起二十日内至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协商征收事宜,逾期二道区人民政府将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名单如下:
1、沈志国,建筑面积:52㎡,房屋位于滨河东小区524栋3门507房间,估价报告编号:吉共建征评报字[2020]第19号,评估单价为9073元/平方米。
2、姜淑珍,房屋产权证号为:吉(2019)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680078号,建筑面积:39.77㎡,房屋位于二道区滨河新村东区521栋208号房,估价报告编号:吉共建征评报字[2020]第19号,评估单价为9119元/平方米。
3、李娜,房屋产权证号为:房权证长房权字第
4060164258号,建筑面积:52.2㎡,房屋位于二道区滨河新村东区512栋312号,估价报告编号:吉共建征评报字[2020]第19号,评估单价为9141元/平方米。
4、毛奎元,房屋产权证号为:房权证号为40625854,
建筑面积:56.01㎡,房屋位于二道区滨河新村东区523栋107号,估价报告编号:吉共建征评报字[2020]第19号,评估单价为9096元/平方米。
5、赵海军,房屋产权证号为:房权证号4060111969,
建筑面积:94.14㎡,房屋位于二道区滨河新村东六区602号楼704号房,估价报告编号:长建圆房征估报字[2020]第A045号,评估单价为9051元/平方米。
联系人:张 童 联系方式:17519292008
张 雷 18143054635
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1、沈志国.docx 2、姜淑珍.docx主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主办电话:0431-84612345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379号 邮编:130033
网站标识码:2201050001吉ICP备12003726号-1吉公网安备 220105020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