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有效履职为目标,落实教育督政各项工作
1、迎接吉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二道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评估
按照《吉林省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重点任务督导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分解指标,落实责任,开展好自评,完成汇报材料、自评报告、自评表。督促、指导科室、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落实好各项工作。
2、落实长春市教育督政项目
牵头组织各科室、各部门完成长春市教育局“2019年十个督政项目”。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责任分解,使各科室、各部门明确职责。同时加强横向、纵向沟通协调,及时跟进工作落实情况,促进责任部门有效完成工作目标,力争继续保持全市领先。督导室定期组织责任督学深入学校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全年教育重点工作的完成。组织各校做好迎接省、市随机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
3、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坚持以评促建,巩固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验收成果。组织莲花山、经开区、九台区、新区做好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测算分析工作,做好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复评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以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为新起点,深化教育督学
4、深入推进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一是积极构建主体多元、过程开放的“互促共生”的教育督导机制,开展由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督导评估活动,实施“十百千”工程。(十”是由名校长、教育专家、教研人员、资深教师组成的十人专家督导组,“百”是指由二道区现任的专职督学、责任督学、兼职督学、驻校督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近百人组成的特邀督导组,“千”是指千名家长评议员和社会热心人士),共同服务区域教育发展。
二是探索建立督导联合体联动机制,不同区域督导机构组成发展联合体,打造跨区域督导工作学术共同体,定期举办教育督导论坛,主题式研讨交流,科研课题合作研究等,优化完善督导工作。
5、抓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和《吉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精神,组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按我区园所的20%对部分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实地督评,并将评估结果按时间节点上报国家《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
6、开展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突出薄弱环节,加强监督、评估,指导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促进中小学生素质全面提升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7、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经常性督导,确保教育督导全覆盖、无死角。
8、对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目标管理绩效考评
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制定《二道区中小学(幼儿园)目标绩效考评细则》,对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估。
9、落实好中考督导机制保障项目
按照《长春市新一轮中考改革工作推进方案》要求,将各校教师培训、课程教学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学管理等落实情况纳入评估体系,做好全程督导工作。
10、抓好大学区捆绑评估工作
按照《二道区集优化发展模式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二道区教育集团(联盟、学区)捆绑评估指标体系》牵头组织好相关科室(部门)开展视导,做好汇总工作。
三、以过程规范为准则,组织好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11、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监测重点为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我区将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保证监测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品行端正的督学参与监测工作;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监管,指导督促参测学校严格按照操作程序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以提升效能为主线,加强督导工作保障
12、加强教育督导制度保障
深入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意见》、《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制度和机制,提高教育督导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水平。
13.加强教育督导队伍保障
一是落实督学资格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督学责任区人选。二是落实责任督学奖惩、选拔及退出机制,完善《二道区责任督学管理考核办法》、《二道区责任督学岗位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完善学习制度,积极组织专职督学、责任督学和驻校督学参加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培训。四是组织督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积极参与省里经验论文评选和案例征集活动,不断提高督学队伍素质。
14.加强教育督导信息技术保障
优化二道智慧督导平台建设,抓好更新与使用。熟练掌握依托网络平台、现代信息技术和数据进行评估的方法,持续构建“互联网+”教育督导新格局,提高督导工作的效能。
五、以宣传教育为载体,抓好全区法治工作
15、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部署要求,把法治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积极研发法治校本教材,确保教材、师资、课时、经费“四落实”,以法治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目标,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 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四月“法治活动月”等宣传日开展融入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活动,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内涵。引导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有效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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