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选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开展“先诊疗、后付费”的医疗服务模式工作,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就医看病筹资难问题,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二道区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措施有力,工作程序精细,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确定定点医疗机构。二道区卫健局确定二道区人民医院、二道区英俊镇卫生院两家具备收住院条件的医疗机构为二道区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承担责任,做好与扶贫、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的协调与衔接,绝不允许发生相互推诿扯皮、等钱救命等现象。
(三)明确适用范围。本次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适用于扶贫部门已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
(四)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定点医疗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设立醒目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在认真核实扶贫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先收住医院诊疗,后结算医疗费用,并做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信息“一站式”交换和及时结算。持有扶贫部门发放的“贫困人口健康卡”的患者只需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并就落实情况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各定点医疗机构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其作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稳步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的落实。
(二)积极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要争取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各级发改(扶贫办)、人社、慈善等部门,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健全诚信信息保障系统,为此项工作的持续推进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三)加大宣传,总结经验。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健康扶贫的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基本做法,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政策,合理运用政策,自觉配合医院,履行好自身承担的义务。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解决面临的问题,并不断探索健康扶贫的新模式、新方法,加快推进我区健康扶贫的步伐。
附件
二道区先诊疗后付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荚丽群 区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慧娟 区卫健局副局长
杨吉庆 区卫健局副局长
程理言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 姜 霞 区卫健局医政科科长
金鸣鸽 区卫健局财务审计科科长
许鹰奎 区卫健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 巍 二道区医院院长
崔晓春 英俊镇卫生院院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政科,主任由医政科科长姜霞兼任。具体负责“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宣传、监督等工作。
主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主办电话:0431-84612345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379号 邮编: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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