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频发,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坚决筑牢“不出事”防线,守牢“不亡人”底线,请全区电气焊工作人员紧绷安全弦。
特种作业潜在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作业人员自身生命安全造成伤害,也会给其他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持证上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如果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法律的制裁跑不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每一次意外,关乎一个生命;每一个生命,关乎一个家庭;每一次事故,关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请您务必强化培训、持证上岗,把安全牢牢抓在手上,莫让悲剧发生!
长春市二道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指挥部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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