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城市房屋使用安全,提高二道区处置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的能力,在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时做到统一指挥、迅速行动、科学有效地控制伤亡事故事态和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准确地调度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房屋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编制依据是什么?
答: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长春市重特大房屋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稿)》制定。
2、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预案适用于二道区城区内国有土地上依法交付使用的房屋。
3、什么是等级分类?
答:房屋安全事故根据房屋的危险程度和重特大突发事故的大小划分三级。Ⅰ级险情,房屋发生整体坍塌,须立即组织实施抢险救灾;Ⅱ级险情,房屋随时有倒塌危险,须立即组织人员迁出撤离;Ⅲ级险情,房屋出现安全隐患,有危险点,须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
4、组织体系是什么?
答:二道区重特大房屋安全突发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区、各街道办事处、英俊镇、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的房屋抢险救灾应急领导机构、指挥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应急救援队伍等机构组成。
5、工作机构中的成员单位有哪些?
答:二道区重特大房屋安全突发事故救援工作组成员根据突发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由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公安二道分局、区财政局、水务集团二道分公司、区卫健局、区消防大队、供电二道分公司、通讯公司、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英俊镇、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6、工作机构中各成员单位职责是什么?
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重特大房屋安全突发事故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上报区房屋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并将抢险行动指令下达给相关单位,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并上报区政府,组织各部门制定实施事故抢险方案,协调落实抢险应急运行方案;负责组织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控制相关设施;排查市政设施隐患。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重特大突发房屋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现场救援抢险,参与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
公安二道分局负责提供警力对现场实行交通管制;负责对现场附近的群众实施疏散、警戒和治安;负责事故相关责任的调查。防止或制止趁机扰乱抢险秩序的不法活动。
区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处理、救援资金的保障。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救援。
区消防大队负责现场救援抢险。
通讯公司负责通讯指挥线路畅通。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机械设备排险。
各街道办事处、英俊镇、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负责依据职责做好本辖区的房屋安全事故指挥调度、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应急处理、救援资金的保障。
7、什么是举报制度?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和隐患。举报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房屋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
8、房屋抢险救灾工作有哪些资金保障?
答:为保证房屋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区政府应建立抢险应急专项资金,该项资金专款专用。对于重特大房屋安全突发事故,市级财政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落实应急专项资金。
主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主办电话:0431-84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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