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读方案要点
解读重点: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着力消除二道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庆祝建党百年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明传发电《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通知》(长府办明电【2021】10号),制定了《二道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解读时间:2021年4月22日
解读方式:重点问题回应
解读渠道:省市关于此项工作的相关文件
二、解读内容
1.什么是液化石油气?
答:液化石油气是石油开采、加工过程中的副产品。由丙烷、丙烯、丁烷、丁烯为主要组成成分的无色气体、液体混合物, 本是无味的,常闻到刺鼻性气味,那是为了使用的安全性,在其中增加了“臭剂”的缘故。在我们生活中使用液化气时,经常使用钢瓶存储,液化气钢瓶是一种使用广泛的压力容器,钢瓶需要每4年一检,若要检查钢瓶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检查钢瓶检验标记环即可。
2.方案中餐饮经营场所指的是什么?
答:餐饮经营场所,是指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食堂或餐厅。
3.如果发现非法经营、非常充装、非法储存线索,向哪反应?
答:在二道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过程中,如居民发现非法经营、非常充装、非法储存确切线索,可向所在街道社区、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小组办公室(84910954)或城建服务热线12319反映。
四、液化石油气和燃气器具使用注意事项?
答:(一)燃气器具、气瓶、连接管及其他附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产品质量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二)使用燃气前后必须检查燃气器具是否完好、燃气开关是否可靠,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具有相应资质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报修或者更换。(三)气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检测标牌内容完整、清晰,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四)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或发现有问题时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五)供应多台燃气灶具,应采用钢管敷设主管道;燃气主管道与多台燃气灶具连接时,应当使用双头螺纹连接的不锈钢波纹管,不锈钢波纹管的长度不得超过2米,且中间没有接口;不锈钢波纹管不得穿越墙、楼板、顶棚、门窗。
(六)单个气瓶与单台燃气灶具连接宜使用双头螺纹连接的不锈钢波纹管;当使用耐油橡胶软管时,连接两端应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中间没有接口;严禁在软管上开设三通分流;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到期或发现有老化、龟裂、腐蚀等现象时应及时更换,并建立更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