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读方案要点
解读重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部署,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后,按照刘江区长要求,在宏来副区长的带领下,依据长春市财政局明确统一的发放标准及流程,通过与属地街道及相关部门深入研讨,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解读时间:2022年5月16日
解读方式:重点问题回应
解读渠道:《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2〕14号)
二、解读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7个部分,其中:
第一部分 工作目标,结合此项工作的实施背景,按照市政府要求,明确在5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坚决做到应发尽发、日清日结。
第二部分 主要内容中,明确了对租赁生产经营用房、受疫情影响面临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房租和水电费补贴,市区按6:4比例负担补贴资金。
第三部分 组织领导,成立了二道区关于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房租和水电费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各位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镇为成员,全面统筹调度补贴发放工作。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常委宏来副区长兼任,办公室设在财政局。
第四部分 职责分工,明确了市税务局二道分局、市市场监管局二道分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在实施方案推进过程中的分工情况。
第五部分 补贴申领的范围及标准,明确了房租补贴和水电费补贴的申领范围及补贴标准。同时,坚持与其他城区保持一致。
第六部分 补贴申报与受理,明确了房租补贴和水电费补贴的申报材料、申领流程及受理时限。
第七部分 相关要求,强调各相关部门和街、镇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统筹调度将此项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另外按照宏来区长要求,为快速、高效落实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建立了区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包保及街道社区专班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