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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助一 · 应援尽援” 看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保障弱势群体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开始时间: 2024-01-18 15:32:00
访谈嘉宾: 二道区司法局局长 云兴海
访谈摘要: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一次全面系统规范了我国法律援助工作,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进入了制度化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在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机构作为服务群众的具体实施机构,在实际工作中,是如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呢?

  主持人:各位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与二道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直播。今天做客访谈的是区司法局云兴海局长。您好,局长,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接受访谈。

  云兴海: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在直播间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法律援助话题。

  主持人:刚刚与云局长交谈时得知,我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已开展20多年,请云局长介绍一下我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现状?

  云兴海:二道区法律援助工作成立于1999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3人,隶属于二道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品牌意识,创新管理模式,提升软硬件建设。尤其是近年来,得到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新建了专门的服务场所,设立了等候室、法律咨询室、私密谈话室、案件受理室、无障碍通道、残疾人洗手间等健全完备的服务设施,极大方便了来访群众。  

  主持人:据我了解,法律援助服务的是弱势群体,像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但具体的工作措施有哪些,请云局长在这里给我们介绍一下。

  云兴海:主持人说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对象就是弱势群体、经济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在工作措施上,法律援助工作可以用“请进来、走出去”来形容。

  主持人:服务机构要“请进来、走出去”,说明我们的法律援助中心不仅要在窗口接待群众,还要走到群众中去,是这样么,云局长?

  云兴海:是的。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是接待。一是接待来电来访群众,为他们无偿解答法律问题,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同时为一些特殊群众做心理疏导,安抚情绪,维护稳定。二是接待要“打官司”的群众,通过审核他们的经济收入状况、查看案件材料,确认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安排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无偿为受援人提供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刑事案件辩护,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打官司”。这个律师代理费是全免的,最终通过财政预算对律师等办案人员予以补贴。“请进来”呢,就是我们通过常年举办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援助知晓率,将有法律需求的群众请到法律援助中心来,由律师面对面的讲解法律条款,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既起到安抚、维稳的作用,也可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我们从2014年就开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社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每天在中心窗口接待来电来访群众。社会律师具有业务精、程序熟的特点,重要的是与法俱进,有力地提升了服务质量。此外,我们每年开展大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从每年的咨询量就可看出成效。2013年我们的年咨询量在300多人次,到2017年翻了一番,2019年创历史最高点,达到1300多人次,即使疫情期间也都在1000人次以上,回访满意率百分百。我们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也是连年增长,从2014年的不足百件,到现在每年四、五百件,都突显了法律援助在保障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主持人:听您一说,感触“请进来”容易,做起来难啊!从300到1300是质的飞跃,更是群众对法律援助中心的认可。那“走出去”呢?

  云兴海:“走出去”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业务走出去。2022年实施的《法律援助法》完善了经济困难核查机制,将“申请人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改为“实行个人诚信承诺,法律援助中心出去核查”。对于申请法律援助又无经济困难证件、证明的人员,区法律援助中心在申请人承诺的基础上,到其住所地社区(村)或相关单位核查,减轻了申请难度和负担。二是人员走出去。这里的“人员”指的是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中心带着律师走进社区、村、农贸市场、学校、养老院、军营等场所,为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讲解法律援助业务知识,普及婚姻、家庭、养老、义务教育、电信诈骗等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2023年,我们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的“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警营、进军营、进养老院”系列普法活动,到目前已开展了9场次,律师在现场解答法律问题30多人次,受众1100多人次。先后被今日头条、长春电台、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长春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等媒体和公众号报道。

  我们还有个特别的走出去,那就是自2014年开始施行的上门办理法律援助服务。这一措施已实施了近10年,其中一起上门服务案例让我印象非常深刻。那是2017年春节后,中心3名工作人员因一起赡养案件,到周边农村一位80多岁老太太的家里现场服务。我至今仍清晰记得影像记录的场景,当时气温是零下20多度,屋里地上脸盆里是冰,老人躺在没有生火的炕上,旁边是半块食物,承办案件的女律师看到影像记录时控制不住地哭了。老人7个子女对分配财产有意见,都不管老人,邻居看不过去偶尔照顾,当时的现状是人命关天啊,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办理手续安排律师,当天就带着律师就到二十多公里外的法庭立案,该案法官得知情况后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庭前与各个子女进行沟通,终于在上门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做通工作,达成赡养协议(老人由大女儿家赡养,其他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帮助受援人终有所养。典型的还有上门服务的肢体残疾人郭某,服务过程中发现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场办理手续,最终为其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还有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百岁老人,在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后,老人托付子女送来锦旗......

  近几年来,我们把服务范围扩大到老年人、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人员、现(退)役军人及军属等等,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主持人:云局长对“请进来、走出去”,简洁地概括、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大家对法律援助主要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讲叙的案件实例也让我们深入地体会了法律援助“有一助一、应援尽援”的服务宗旨。

  云局长,时间过得很快,节目已接近尾声,在这段时间里,您给大家讲讲法律援助对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

  云兴海:除法律咨询外,代理、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是有条件的,一是要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标准是家庭人均收入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公民;但是,对于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可以放宽至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二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事项范围,这个内容有点多,由于时间关系,今天不在这里说了,大家可以拨打0431-84640148进行咨询。三是我们中心对于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最后就是前面说的上门服务了,大家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和预约。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云局长接受我们的访问,大家对法律援助这项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们也期待弱势群体在维权时都能得到法律援助,实现有一助一、做到应援尽援,在促进法治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云兴海:谢谢主持人,借此机会,在这里向多年来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感谢。虽然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探索和深化服务,在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平正义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新时代,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质量、便民措施上仍有很大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谱写司法行政新篇章,为二道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