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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协作彰显法援本色 跨越百里助力老人维权
时间:2018-01-31 00:00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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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11日下午,王女士来到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要为其70多岁的母亲申请法律援助。其母卢某2008年与长春二道籍一男士结婚,男方去世后名下留有房屋一套。现因房屋继承问题与男方子女发生纠纷,卢某想通过诉讼途径取得遗产继承权。由于卢某现在居住在双辽市,年纪大,行动不便,便让其女儿边女士代为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边女士叙述的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卢某基本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是还需要审核确认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了保证法律援助申请的真实性,同时避免卢某的长途奔波,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异地协作的方式受理了卢某的法律援助,即由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代为审核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然后将受理手续邮寄回来。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随即与双辽市法律援助中心艾主任取得联系,向其说明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与协助审理相关事宜。

  2018年1月19日,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双辽市法律援助中心邮寄来的受理手续。1月23日下午,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边女士母亲办理了全部援助手续,援助律师为其代书诉状,并陪同到派出所调取了被告户籍信息。至此,这起特殊的法律援助申请,在双辽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力协作下顺利完成,当事人的感谢溢于言表。

  我中心首次成功利用异地协作这种便民服务方式,得益于双方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援助理念和积极与异地兄弟单位协作的工作态度,有效的降低了困难群众的维权成本,彰显了法律援助机构应援尽援的本色。

    (编辑:李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