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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民调解员职责
时间:2015-07-09 00:00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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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受理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二、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三、及时向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的纠纷发展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
四、协调配合处理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调解。
五、对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六、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解决纠纷的协议,对事后反悔拒不履行又不起诉的,劝导、帮助当事人提请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七、通过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