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背景】
业主宫先生反映购买天茂新纪元小区地下车位,物业公司以未缴纳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为由阻止业主车辆进入地库,以及业主反映小区、地库卫生环境脏乱差,地库照明设施不完备。双方情绪激动、各不相让,双方关系陷入僵局。
【调解过程】
经过对案件仔细分析研判,研究确定联合调解思路和工作措施。英俊镇综治中心、三道派出所牵头,联合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镇法律顾问邀约矛盾纠纷双方到英俊镇综治中心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一方面,倾听当事双方陈述矛盾纠纷起因和相关诉求,三道派出所干警、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条例,帮助双方分析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矛盾纠纷的利弊。一方面,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通过强调物业公司和业主间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的“大家庭”和“鱼水”关系,对矛盾双方进行理性的情感感化。经过促和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联合调解,天茂新纪元小区物业公司迟经理承诺强化物业管理水平,加强小区环境卫生清理和地库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小区业主宫先生也表示在小区物业管理有明显改善的前提下,愿意正常缴纳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最终,矛盾纠纷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案例总结】
此次物业纠纷的调解充分体现了调解员在处理纠纷时“情理法”并用的重要性。通过全面调查明确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明晰双方权利义务,再从情理角度化解矛盾,不仅解决了当下纠纷,还修复了物业与业主的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初审:杨玉莹 复审:王曦 终审:张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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