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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培训补贴
时间:2020-06-22 10:35 来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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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设立依据: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胡通知长人社联{202012

  二、申请条件: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曳光弹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胡人员(年龄不舍上限)、残疾人、退役军人、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特殊群体(罪犯肯刑满释放人员)

  三、办理材料:1、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材料。

  2、企业职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

  四、办理流程:企业培训中心、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先认定为定点机构,后开展培训工作,开班前向所认定机构区人设部门申请,按照相关要求保存培训过程中视频影像资料,严格考核验收,,根据考核结果整理材料、申领补贴。

  五、办理时限:公示结果无意义,在30个工作日发放补贴。

  六、收费情况:无

  七、办理地点:二道区就业服务局

  八、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900—530  冬季9:00—5:00

  九、联系电话:8488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