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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大学生实名登记
时间:2020-06-22 10:39
来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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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一、设定依据
《吉林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吉人社字[2009]46号)
二、申请条件
离校三年内有就业意愿的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办理材料
1、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离校三年内有就业意愿的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人才中心窗口或所在社区办理实名登记。
第二步:登记部门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服务。
五、办理时限
即办件
六、收费情况
无
七、办理地点
长春市人才中心:中国长春人力资源产业园A座2112室(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
二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长春市二道区福安街2228号
八、办理时间
长春市人才中心: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6:30,冬季:8:30—16:00
二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夏季:9:00-17:30,冬季:9:00—17:00
九、联系电话
长春市人才中心:0431-88781568
二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431-8488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