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增强用人单位诚信守法意识,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通知》、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吉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长春市人社局关于《长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将于2023年5月10日起至7月31日开展全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及范围
本次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主要通过用人单位主动申报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地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范围为二道区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其中:各分支机构、建筑(装潢、交通、市政等)施工单位项目部、个体经济组织以及经营时间不到一年的用人单位一般不进行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仅做登记处理;确有需要的,视情况确定管理等级。
二、评价内容
本次诚信等级评价活动将对用工单位的招(聘)用劳动者情况;订立、履行劳动合同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
支付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社会保险费的登记、申报、缴纳情况等方面进行系统评价,最终按照A级诚信单位、B级基本诚信单位、C级非诚信单位三个级别确定用人单位评价等级,并适时将评价结果通过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公布。
三、评价结果运用
被评为A级的企业:
1、除特殊专项检查外,两年内免于日常巡检和一般情况下的专项检查;
2、在人社部门业务办理过程中,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3、优先享受企业招工推介服务项目;
4、优先给予人社专项资金扶持。
被评为B级的企业:
1、年度内日常巡视检查不超过1次;
2、无投诉、举报的情况下,下一个评定周期内免于书面审查和一般情况下的专项检查;
3、帮助不断改进和完善劳动用工管理,提升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
被评为C级企业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2、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将其列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黑名单”,作为重点监察对象,实行动态监控;
3、列为各项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象,每年进行两次以上的检查;
4、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将处理情况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规定将其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5、对企业或其负责人参加的劳动保障工作有关的评优活动实行一票否决;
6、不予安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项资金。
四、申报材料
携带以下材料(自制件或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1)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已合一的,提供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注册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即可;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
(4)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可以按照部门或职业工种分类,抽取总数不少于15份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职工人数少于15人的,抽取全部劳动合同);
(5)职工花名册;
(6)2022年年度员工工资支付记录;
(7)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缴纳凭证;
(8)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84676860
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
主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主办电话:0431-84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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