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在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师生的共同努力,我区“五五”普法工作任务已圆满完成。“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活动得到蓬勃开展,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扎实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广大学生、教师、校长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逐步提升,各项教育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于推动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维护教育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六五”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2011-2015年是我区实施“六五”普法工作时期,为巩固普法成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发展目标,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内容深入系统、形式生动多样、效果扎实显著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系统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广泛传播教育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切实增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校领导及广大教师、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提高教育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健全完善教育局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学校领导、教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构建青少年学法用法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共建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规章制度,推进各校依法治校进程,形成具有“本地品牌”和“学校特色”的创新型法制教育格局。
(三)工作原则
1. 坚持围绕中心,促进法制教育与教育改革发展相结合。紧紧围绕我区教育“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教育各项任务,为促进教育的协调发展,为教育的深化改革,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我区教育“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贯彻落实素质教育要求,以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帮助解决师生员工面临的实际问题入手,将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促进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
3、坚持开拓创新,促进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要紧密结合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实践,积极探索适用各种不同情况的法律宣传教育形式、方法和途径,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学习,努力提高机关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水平。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学校”等活动,有针对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加强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水平。
2、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和社会各界依法参与教育事业管理的能力。
3、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具备现代法治理念与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作为中小学教育中的一项重要任务。鼓励各校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的要求,加强课堂教学主渠道的普法教育,开展学科教学法制教育渗透,组织开展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特色活动,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地位和水平。
4、坚持普法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校。建立完善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健全符合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健全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校园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5、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校内违规收费、违规办班及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促进教育系统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各学校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以此次动员大会为契机,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教育系统和各校要根据规划的要求,制定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教育局将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教育局定期对学校“六五”普法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学校要根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安排,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有重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教育局将按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 学校“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做好查漏补缺和验收工作。教育局将对各校“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考核验收和评比。对五年间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建设
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领导机构,专人负责制定系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组织机构,制定好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有步骤地进行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重点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考核评估体系
强化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检查和专项督查,完成情况纳入校长及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三)强化教育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学校要健全教育法制工作机构,配备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作风正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人员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落实各项计划、任务和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教育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把学校的校报、板报、墙报、学习园地、文化长廊、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建成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充分利用各类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协作机制,利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共同推进教育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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