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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0-12-03 13:52 来源:征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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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2日发布了《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现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充方案)》。

  一、关于车库的补偿

  车库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在项目房屋安置区域进行住宅房屋安置。

  车库被征收人选择安置住宅房屋的,被征收车库价值与安置的住宅房屋价值计算、结清差价,安置住宅房屋价值按照12002元/㎡计算,车库选择安置住宅房屋面积不得超过64㎡户型。

  二、非住宅房屋奖励政策

  非住宅房屋奖励政策参照住宅房屋搬家奖励政策。对被征收人的非住宅房屋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期限另行通知)签约并提前主动交房搬迁的,车库、底商以产权证或实际销售合同、买卖协议为单位计算、其他有证非住宅以家为单位计算,给予3万元搬家奖励。对在奖励政策确定前已签约的非住宅,原协议仍然有效,签订奖励补充协议。

  三、本补充方案为征求意见稿,被征收人对本补充方案有意见的,可在本补充方案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递交书面意见。

  征收现场办公人员联系电话:

  一区王延松18143054766

  二区娄志峰18946676551

  三区杨 亮17519292109

  四区张艳辉13364305141

  五区张 童17519292088

  六区张 雷18143054635

  七区黄兴宗17519292159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