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2日发布了《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现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充方案)》。
一、关于车库的补偿
车库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在项目房屋安置区域进行住宅房屋安置。
车库被征收人选择安置住宅房屋的,被征收车库价值与安置的住宅房屋价值计算、结清差价,安置住宅房屋价值按照12002元/㎡计算,车库选择安置住宅房屋面积不得超过64㎡户型。
二、非住宅房屋奖励政策
非住宅房屋奖励政策参照住宅房屋搬家奖励政策。对被征收人的非住宅房屋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期限另行通知)签约并提前主动交房搬迁的,车库、底商以产权证或实际销售合同、买卖协议为单位计算、其他有证非住宅以家为单位计算,给予3万元搬家奖励。对在奖励政策确定前已签约的非住宅,原协议仍然有效,签订奖励补充协议。
三、本补充方案为征求意见稿,被征收人对本补充方案有意见的,可在本补充方案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递交书面意见。
征收现场办公人员联系电话:
一区王延松18143054766
二区娄志峰18946676551
三区杨 亮17519292109
四区张艳辉13364305141
五区张 童17519292088
六区张 雷18143054635
七区黄兴宗17519292159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
主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主办电话:0431-84612345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379号 邮编:130033
网站标识码:2201050001吉ICP备12003726号-1吉公网安备 220105020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