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吉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吉政协调组【2022】2号)文件精神,按照长春市关于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部署,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动态调整《二道区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负面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二道区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负面清单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和数学化建设管理局代章)
2025年6月3日
初审:刘满 复审:王丽苹 终审:刘丹
附件:
二道区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负面清单.xlsx主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主办电话:0431-84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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