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二道区2011年
民生行动计划》的通知
英俊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物流集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现将《二道区2011年民生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二道区2011年民生行动计划
2011年,全区民生工作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市民生工作会议、区委三届十次会议精神,以统筹解决好生存性、安全性、发展性民生问题为主线,以低收入群体民生改善为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力实施富民增收、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医疗惠民、文教提升、环境整治、安全保障等七项工程,推进二道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一、富民增收计划
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就业的帮扶力度,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
1、提供创业项目150个(其中大学生创业项目10个),推荐创业成功项目150个,创业培训700人,新发放小额贷款600万元。新创办民营企业344家,个体工商户2403户,带动就业3500人。(人社局、民企局)
2、举办40次招聘会,实现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对接9000人(其中大学生1000人);新增就业见习基地10家,为30名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服务。(人社局)
3、新开发就业岗位12000个,城镇新增就业10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左右,零就业家庭动态保持为零。(人社局)
4、培训城镇失业人员1500人,培训新成长劳动力500人,引导性培训农村劳动力3500人,完成劳务输出2000人次,实现劳务经济收入2000万元。(人社局)
5、投入40万元,培训残疾人300人次,扶持10名残疾人创业,帮扶180名残疾人就业。(残联)
6、对有就业愿望的低保家庭及毕业两年未就业大学生,在本人不挑不捡的情况下,一周之内帮助其就业。(人社局)
7、进入城镇创业、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从事二、三产业创业的农民,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创业担保贷款。(人社局)
8、农民人均年收入达到8600元以上,指导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以上。(农林水局)
9、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间断就业或返乡期间,可继续参保,也可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照常计息。(人社局)
10、投入50万元,参加第二届创业促就业博览会。(人社局)
11、投入50万元,创建省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3个,市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5个,区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13个。(人社局)
12、投入200万元,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人社局)
13、发挥区家政服务中心职能,举办6期家政服务创业培训,培训下岗失业妇女400名,实现创业再就业。(妇联)
1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六十年代精简职工救助的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月人均360元;为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养老补贴,9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200元,低保家庭8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100元。(人社局、民政局)
15、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中断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政府助保的年龄限制,由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放宽到10年;办理养老保险贴息贷款的低保人员,养老金中用于偿还贷款的部分,不计入家庭收入核算。(人社局)
16、实施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培训合格的给予每人800—2000元培训补贴。(人社局)
17、与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不超过三年的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人社局)
18、养老保险新增3771人、失业保险新增3150人、工伤保险新增5000人、生育保险新增1000人。(人社局)
19、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当年新征地农民应保尽保;实施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托管服务三年规划,年内新增托管人员4000人。(人社局)
二、社会救助计划
完善“大救助”体系,整合救助资源,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加大救助力度,稳步提高困难群体生活水平。
20、投入1亿元,启动建设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民生大厦(十委社区大厦)。(组织部、民政局)
21、投入5000万元,改、扩建7个社区服务用房,购买9个社区服务用房,自建3个社区服务用房,回迁2个社区服务用房。(民政局)
22、投入100万元,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站”基础设施标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巩固建设成果。(民政局)
23、投入120万元,完善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提升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水平。(民政局)
24、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3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年1800元;城市低保家庭中的一般残疾人在低保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幼儿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浮20%。(民政局)
25、提高困难劳模补助标准,城区省、市困难劳模补助标准每月分别提高到1100元、1000元,农村省、市困难劳模补助标准每月分别提高200元、150元。(工会)
26、对新升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给予助学补贴,低保家庭每生10000元、低保边缘家庭每生5000元;对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新升入高中的学生,给予每生1000元的一次性助学补贴;为城区低保家庭未升入高中或大学的学生提供两年免费职业教育,毕业后推荐就业岗位。(民政局、人社局)
27、以单独施保形式将农村老兵遗孀纳入农村低保,子女无力赡养的老兵遗孀纳入农村五保供养。(民政局)
28、投入100万元,开展慰问帮扶困难职工和特困户结对救助家庭活动。(民政局、工会)
29、设立200万元大救助资金,对因突发变故无法维持生计的家庭给予相应救助。(民政局)
30、完成400张床位的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任务,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各类养老机构和生命关怀机构。(民政局)
31、投入20万元,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6周岁以下重度听障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残联)
32、城市低保家庭成员主动就业上岗(退休的除外),其家庭收入超出城市低保标准的,对其家庭继续发放3-6个月低保“救助渐退”补贴。(民政局)
33、投入20万元,为3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送药,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贫困(低保)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治疗。(残联)
34、投入10万元,免费为100名贫困残疾人及家庭配发无障碍生活用品用具。(残联)
35、免费为6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残联)
36、为新考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供助残奖学金(大学3000元、专科2000元、中专1000元)。(残联)
37、投入20万元,按照无法就业、无法组建家庭、无低保,依靠父母供养的“三无一靠”标准,为城区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50元,农村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残联)
38、为就业年龄的精神、智力及其他重度生活无法自理的贫困(低保)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每年500元。(残联)
39、投入40万元,以社区为单位,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安装“电子保姆”,提供应急服务。(残联)
40、投入10万元,为在二道区残疾人康复中心进行康复训练的低保家庭自闭症儿童,每人每年给予4000元补助。(残联)
41、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大到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实现“有一助一”;对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等困难家庭给予相应救助。(司法局)
42、继续推进“代理妈妈”活动,对全区130名贫困孩子进行帮扶。(妇联)
43、积极推进“妇女之家”创建工作,开展“爱在社区”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妇女干部帮扶贫困妇女200人,开展各种素质提高培训班10期,培训妇女500人,提供各类咨询600人次,培训流动儿童1800人。(妇联)
44、投入20万元,建立7个“流动人口子女学后驿站”,解决学校放学早,流动人口早出晚归,没有时间照看孩子的问题。(计生局)
45、组建30支社区民生服务志愿者队伍,以社区为单位,每个社区招募10-15名民生志愿者,广泛开展社区民生服务活动;结对帮扶300名农民工子女,开展学业辅导、书籍捐赠、成长引导等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团区委、民政局)
三、住房保障计划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推进“暖房子”工程,不断改善城乡群众居住条件。
46、投入8894万元建设4万平方米政府保障性住房。(住建局)
47、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发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投入1.4亿元用于棚户区回迁居民房屋安置。(住建局)
48、投入2.2亿元实施“暖房子”工程,对142栋符合条件的楼宇进行标准化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98万平方米,对具备条件的楼顶实施“平改坡”。(住建局)
49、 投入4445万元,对29座锅炉房进行并网改造,并改造供热管网15公里。(住建局)
50、投入25万元,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0户。(残联)
51、投入60万元,继续推进泥草房改造,支持英俊镇塌陷区居民拆迁。(发改局)
52、严格执行危房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区范围内危房排查。拆除鉴定为D级的危险房屋40栋,投入1040万元,通过异地安置、临时安置、租房补贴等方式,妥善安置居民208户。(住建局)
53、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为购买政府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认定与审核提供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低收入住房补贴。(民政局)
54、认真执行《关于住宅供热温度检测及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简化测温工作程序。(住建局)
55、继续推进散、旧楼宇单元防盗门安装工程;通过社区自治,解决“老、旧、散、弃”居民楼宇物业管理,全年完成70%以上。(爱卫办)
四、医疗惠民计划
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卫生服务功能,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56、投入1700万元,在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卫生局)
57、投入483.2万元,对新农合门诊医药费年度400元以内的部分报销30%,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新农合住院患者,基本药物医药费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先天性心脏病、白内障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卫生局)
58、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定点医疗机构试行职工和居民医保单病种结算,对阑尾炎、疝气、痔疮、甲状腺、子宫肌瘤、白内障、前列腺增生(囊肿)、泌尿系统结石、扁桃体脓肿、鼻息肉等10种疾病实行医药费定额医疗,住院起付线以上部分职工医保个人不承担、居民医保自付比例下降50%。(人社局)
59、提高参加居民医保的女性生育二次补贴标准,正常分娩由300元提高到500元,非正常分娩由500元提高到700元;实施农村孕产妇补助项目,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每人补助600元,贫困危重孕产妇医疗救助标准由500元提高至1500元。(人社局、卫生局)
60、实施职工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社区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医疗机构持医保卡就医购药时,属于基本药物范围内的药品费用,年度400元以内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30%。(人社局)
61、增加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种,将高血压病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偏瘫、肺源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慢性乙型肝炎适应症抗病毒治疗、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肺气肿、慢性肾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股骨头坏死、甲状腺功能亢进等16种疾病纳入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范围。(人社局)
62、为18周岁以上、连续缴费满三年未发生过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医药费的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免费进行胸透、心电、肝功、肾功、两对半、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压等9项健康体检,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人社局)
63、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人员,经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理费用救助比例最高达到60%,年封顶线提高到10000元。(民政局)
64、投入279.6万元,免费为低保家庭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全面启动社区儿童孤独症筛查项目,积极协调资金,建立1个孤独症筛查与康复指导中心。(卫生局)
65、为全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苯丙酮尿症患儿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专用食品。(民政局)
66、投入54.44万元,免费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分别进行男性“11项”、女性“19项”优生筛查,实现全覆盖。(计生局)
67、投入40万元,为市区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生局)
68、投入760万元,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区二院、中医院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局)
69、巩固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参保率达到95%以上。(人社局)
70、投入180万元,逐步更新医疗设备,有计划的引进医疗技术人才。(卫生局)
71、投入144万元,为60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为社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达80%以上。(卫生局)
五、文教提升计划
统筹推进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文体设施建设,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
72、投入1亿元,启动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二道区教育大厦建设,成为全区教育教学研修中心、教育信息中心、教学评估中心、学术交流中心、教育产业中心和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育局)
73、投入2850万元,新建、改扩建2所标准化幼儿园。(教育局)
74、投入430万元,按照标准配置新老“三室”和音、体、美器材。(教育局)
75、投入32万元,完成4个中小学的科普教育园地建设。(教育局)
76、投入1164.6万元,完成15所学校,建筑面积88225平方米校舍“暖房子”工程。(教育局)
77、投入1813万元,实施8个学校52565平方米的校舍加固工程。(教育局)
78、投入3426万元,完成34中、岭东、长青小学异地建设和腰十小学重建任务。(教育局)
79、实施名校引入工程,引入名校“十一高”;采取联合办学的模式,打造职业教育品牌。(教育局)
80、完善大学区制度建设,实行捆绑式管理,学区内起始年级进行干部和教师交流,交流比例达到50%以上。(教育局)
81、全区中小学拿出1000个优质学位进行电脑派位,新生起始年级全部实行电脑均衡分班。(教育局)
82、对全区所有幼儿园的园长和幼儿教师进行培训,制定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教育局)
83、建立区、校两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对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进行培训,对心理异常的孩子及时进行心理测试,实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的目标。(教育局)
84、开展残疾人高等学历教育,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到长春广播电视大学特教学院免费就读(大专学历)。(残联)
85、投入64.3万元,对区图书馆进行现代化、标准化、网络化建设;投入20万元,购买2万册图书,对十委社区、英俊社区等20个社区图书室进行充实,打造15分钟阅读圈。(文体局)
86、投入15万元,举办第九届“看东方,新二道”广场系列文化演出活动30场;投入10万元,新安装健身路径和健身器材各1-2套。(文体局)
87、新建科普学校1所,配发科普书籍1000册;为基层开展科普培训不少于10期800人次;建设科普网络学校,注册学员不低于200人。(科技局)
88、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专项集中行动12次。(文体局)
六、环境整治计划
继续开展“15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提高城市净化、绿化、美化、彩化、亮化水平,打造宜居环境。
89、投入2350万元,对吉林大路、东盛大街、临河街的市政设施、户外广告牌匾等进行规范整治,对居住区内、楼顶、标准化街路及商圈周边的违法建筑实施彻底拆除。(住建局、规划分局)
90、配合市政府对建筑、市政、装潢、拆迁、绿化及水、电、气、热管线施工等各类工地进行全面整治;杜绝裸露施工、材料和建筑垃圾乱推乱放、带土扬尘现象,各类工地全部实现围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住建局)
91、持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行动,重点对洗浴、餐饮等服务行业的烟尘和油烟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完成10家排放污染物超标的服务业单位治理任务。(环保分局)
92、加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开展工业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主要商圈服务业固定声源噪声污染,打造安静的人居环境。(环保分局)
93、开展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行动,加强对学校周边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交通秩序、流动商贩、无证照小餐饮等进行综合整治。(综治办)
94、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和废品收购站;开展净化工程,清理楼道内粘贴涂抹的广告、杂物。(爱卫办、市容环卫局)
95、将城乡结合部纳入城市环卫管理范围,对吉林大路、东盛大街等5条城市主干道实行机械化、全天候清扫保洁。(住建局)
96、配合伊通河指挥部,启动东新开河综合治理工程,利用三年时间,将新开河建成生态景观带。(农林水局)
97、投入13万元,建成50座户用沼气池。(农林水局)
98、投入1.2亿元,完成八里堡湿地公园建设任务。(住建局)
99、投入2000万元,用于推进“柴园广场”及周边环境的建设改造。(住建局)
100、投入1650万元,按照“节能建筑、完好巷道、小区绿化、有休闲健身设施、有物业服务”的标准,集中改造吉盛2区、吉盛4区两个居民住宅区。(住建局)
101、投入12.1亿元,实施远达大街北段、东环城路等10条道路的新建、拓宽和改造。(住建局)
102、投入1600万元,新植、改造街路3条、绿地12块,彩化街路4条,对主要街路进行补植,全年完成绿化面积40万平方米。(住建局)
103、在交通拥堵节点实行定时定岗执勤,增加路面警力可见度和交通管控力量,依法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通行能力。(交警大队)
七、安全保障计划
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生产、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整治工作,增强城市安全应急能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104、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安监局)
105、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命案破案率保持在90%以上;集中开展打击公交扒窃、“两抢一盗”侵财犯罪等专项行动,加大抓捕历年网上逃犯力度。(公安分局)
106、充分发挥“天网工程”和报警定位牌等信息资源的作用,结合实际安装监控探头和110报警定位牌。(公安分局)
107、继续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行社会单位消防标准化管理,提高城市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消防大队)
108、投入600万元,完成东新开河水毁修复工程。(农林水局)
主题词:民生 计划 通知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100份)
主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主办电话:0431-84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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