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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二道区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改“回头看”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1-20 16:47 来源: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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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俊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驻区各相关垂直管理部门

      二道区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改“回头看”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20

      (此文可公开发布)

  二道区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

  专项清理整改“回头看”方案

  根据《二道区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于9月份在全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现根据省、市的会议要求,特制定二道区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回头看”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总结前段工作进展情况,调度重点区域整治整改工作,对全“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在整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肃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

  二、清理整治范围

  重点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主要包括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商品住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土地性质、土地用途进行住宅性质开发。

  其中,第一、第二类问题,属于改变土地性质、改变土地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的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第三类问题主要看实际用途,对农民按照有关规定自建自用并且用于农业生产的,不纳入清理整治的范围,主要是对面积予以规范。

  三、工作安排

  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我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整改任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按照本级专项整治方案组织推进查处和整改纠正。一是排查阶段。此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各镇(街)、村配合,并于2018年11月20日前逐级排查上报备案。二是整改阶段。涉及到第一、第二类的问题整改工作由国土部门牵头,界定是否合规合法,各镇(街)、村及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配合,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要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及到第三类问题的整改工作,由区政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确定整改方案,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并于2018年12月13日前,将整改情况总结上报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履行职责。在查处整治阶段,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放下思想包袱,克服畏难情绪,主动作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问题处理到位,整改到位。

  (二)要准确把握政策。对于清理排查出的问题,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认真研究,在整治工作中准确把握,做到不枉不纵,既要严厉打击以设施农用地为名进行非农建设行为,又要切实保护设施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要健全长效机制。要结合此次专项行动,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思考,举一反三,健全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日常监管机制,构建设施农用地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防范整治长效监管机制,保障设施农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