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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长青街道办事处成立金橄榄社区的批复
时间:2011-10-10 15:40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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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青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长青街道办事处成立金橄榄社区的请示》收悉。经区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同意成立“长青街道办事处金橄榄社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为七人。

  特此批复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