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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二道区露天烧烤、违法占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1-05-20 16:48 来源:区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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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物流集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二道区露天烧烤、违法占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二道区露天烧烤、违法占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成果,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市民身体健康,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违法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行为的通告》精神,二道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清理露天烧烤、违法占道缘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分级负责、联合执法、重点治理、高位监督、严格控制、规范疏导”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对违法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进行专项治理,彻底解决由此带来的卫生问题、扰民问题、占道问题和污染问题,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整洁、清新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任务

  1、区爱卫办负责组织协调区行政执法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药监分局、质监分局、农林水局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运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据各部门职责,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整治。

  2、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经营、流动商贩、露天烧烤和排

  挡。

  3、清理取缔街路两侧贴墙安装炉具烧烤。

  4、通过政策扶持对露天烧烤和排挡进行疏导。

  三、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 510-69,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对全区违法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排挡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综合整治方案,做好各项整顿活动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 610-109,全面清理阶段。区综合整治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对露天烧烤、违法占道行为进行整治。

  第三阶段: 1010-1020,验收迎检阶段。

  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活动,迎接市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市专项指挥部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 1021日一1230,巩固提高阶段。

  总结综合整治经验,完善管理机制,巩固综合整治成果。

  四、工作标准

  1、无违法占道经营行为。

  2、无露天烧烤行为,经营业户入场、入院、入室经营。

  3、街路两侧无贴墙烧烤炉具现象。

  五、责任分工

  1、区爱卫办负责组织、协调和调度各职能部门共同参加此次综合整治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区执法局负责对违法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违法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行为的通告》予以清理取缔。

  3、区药监分局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卫生许可,或有卫生许可超范围经营及违法占道经营烧烤,排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区环保分局负责对经营露天烧烤、排挡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长春市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没收其炉具,并进行处罚。

  5、区工商分局负责对无工商执照的露天烧烤、排挡,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取缔。对有工商执照,违法占道经营烧烤、排挡的予以收缴其经营物品和经营工具,同时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6、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负责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销售烧烤肉事的企业,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并进行处罚。

  7、区农林水局负责对肉品是否经过检疫进行监管,并查肉品购置检验单,对不明来源的肉品,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8、区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对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占道维修机动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进行整治和处罚。

  9、区交警大队对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车辆占道、车辆噪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管理、处罚。

  10、区公安分局负责整个综合整治工作的安全保障工作。保障整治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对暴力抗法或妨碍、阻挠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11、对违法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的单位和个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依法由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12、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和排挡进行清理和取缔,开展自检自查,及时上报存在的问题。

  六、整治措施

  一是各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业户逐一发放《通告》,与商家业户签订《保证书》,做好说服教育和警示告知工作,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二是区行政执法局根据责任分工,把违法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的监管、整顿任务落实到部门及具体责任人,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定目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固定人员划片包保和集中人员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

  四是区爱卫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季节性联合执法队伍,根据实际情况每周组织1-2次集中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排挡的督促,清理和取缔工作。

  五是落实属地责任监督机制,由区督察室、区目标办负责对管理人员行政作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问责。将各职能部门工作效果情况作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与绩效考评挂钩。

  六是区综合整治办公室要采取日检查、周通报的方式进行督导。对同一部位,连续督导,整改不力,由负责该区域的有关部门,出具书面报告。对综合整治工作每周进行一次暗访,并将暗访结果进行通报。对综合整治活动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部门,区整顿办公室上报区政府进行问责。

  七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社区利用板报、宣传标语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共识。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市民提供线索举报,共同参与到清理整治活动中来。

  附件:二道区露天烧烤、违法占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1520

  附件:

  二道区露天烧烤、违法占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吕鑫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 赵庆利 区政府办主任

  徐志田 区目标办主任

  翟伟力 区爱卫办主任

  丁文武 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云鹏 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玉良 区农林水局副局长

  严中岩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孙立东 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刘景禹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孙 成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春宇 二道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

  沈 仲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王二兵 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副局长

  张 平 吉林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姜建业 东站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张副春 东盛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赵丽君 荣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计德臣 远达八里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邵魅波 经开物流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二道区露天烧烤、违法占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丁文武兼任,电话: 8494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