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综合整治违法占道行为实施方案
为净化市容环境,保证道路畅通,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市政府《全市城区综合整治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奋战150天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综合整治违法占道行为的通告》,以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以三环路以内街路为重点,实行以块为主,各相关部门职合执法,清理和取缔各种违法占道行为,做到还路于交通,还路于行人,建立完善工作体制与机制,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与整体水平。
二、整治原则
综合整治违法占道行为工作,坚持“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区域包保,联合执法,高位监督”的原则,构建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实施强有力的整治措施,确保全区市容环境整洁、道路交通秩序井然。
三、实施步骤
综合整治占道行为阶段性工作自8月22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教育阶段(8月22日一8月27日):下发《通告》,开展社会宣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划定包保区域,组织和培训执法队伍。
组织实施阶段(8月28日-10月10日):落实包保责任,调配执法力量,实施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行为,完善整治违法占道工作机制。
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一10月15日):验收整治成果,开展考核评比,总结整治经验。
四、整治措施
(一)下放权力,属地管理。综合整治工作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有关部门要把执法力量和组织协调权力下放到街道和基层单位,以便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部门齐动,联合执法。整合法律资源和执法力量,由区行政执法局牵头,实行工商、卫生、环保、公安、交警、交通等多部门的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形成依法整治合力。
(三)区域包保,落实责任。对占道行为易发生地、多发生地及经常出现反复的重点部位或地段,按照责任区域划分,划分成以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局为主,工商、卫生、环保、公安、交警等部门、驻区派出所参加的包保区域,根据占道行为的不同性质及影响市容的不同程度,依据各相关部门责任,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定标准、定奖惩”的包保责任管理。包保区域的划分和人员配置参照综合整治露天烧烤排档的做法实行。
(四)日常监督,集中行动。将日常包保区域违法占道行为的发现、取缔、处罚与集中性整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每周适时开展1-2次集中行动,按要求组织参加全市集中统一行动。
(五)疏堵结合,规范管理。教育引导违法占道者入场入室,对于无经营场所的占道行为坚决予以清理、清除和取缔。对于拟增设的修理加工企业单位的前置审批,要按照规划要求和行业管理标准严格把关,静态停车场所耍设置禁停标志或施划停车治位,允许停车泊位实行占道收费管理。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综合整治违法占道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吕 鑫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 赵庆利 区政府办主任
翟伟力 区爱卫办主任
丁文武 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宋文典 区住建局副局长
刘 剑 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云鹏 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徐 志 区目标办主任
张玉伟 区卫生局副局长
严中岩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孙立东 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刘景禹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赵 新 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 浩 东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丽君 荣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计德臣 远达八里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邵魁波 物流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平 吉林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张富春 东盛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二)成立工作督导组
督导组组长: 丁文武 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副 组 长: 翟伟力 区爱卫办主任
成 员:从卫生、工商、环保、交警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
办公地点设在区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丁文武兼任,督导组负责检查、督导和考评问责,区爱卫会协助区行政执法局负责违法占道行为综合整治的牵头组织工作。
六、检查考评
综合整治工作实行日巡查、周通报、月考评的办法,考评实行双向制,即区政府对各部门参加整治工作成效进行考评;由整治办公室督导组对相关包保区域整治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全区通报。要建立违法综合整治奖惩制度,对包保责任落实、违法占道整治成效显著的相关包保区域给予奖励、表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包保区域违法占道现象层禁不止、反复发生的,要追究相关包保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区综合整治办公室督导组将以巡查、暗访等形式对各街道整治违法占道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并将该工作作为有关部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
201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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