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倾听投诉人投诉内容,分析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是否在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
2、如投诉人投诉问题不在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与投诉人解释清楚后建议投诉人向其他有权处理机关反映。
3、如是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详细记录后转派到相应责任中队,并督促责任中队尽快办理,办理结果及时上报到投诉科。
4、联系电话0431-81072680
二、群众来信
核实来信人信息后,投诉科联系相关中队,由中队派出执法人员去现场进行实地踏查、核实,核实后由相关中队与来信人沟通并告知案件处理结果。同时,将处理结果报备给投诉科,由投诉科进行案件整理、归档。
三、群众来访
核实上访人身份证件并复印,如实记录上访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反映问题等信息,经上访人确认上访记录无异议后签字。投诉科联系相关中队,由中队派出执法人员去现场进行实地踏查核实情况,中队核实后与上访人沟通并告知案件处理结果,同时,将处理结果报备给投诉科,由投诉科进行案件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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