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颖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老旧散弃小区管理措施》的建议(第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正如您提出的那样,老旧散弃小区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情况:无人管理、卫生环境差、公共设施缺乏等共性问题。
您提出的问需于民、摸清情况的建议很好。我区自2011年起进行老旧散小区改造,改造前,我们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会深入园区,了解居民实际困难,在后续改造中,我们针对居民提出的建议,合理化的安排施工,经过几年的改造,居民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提高了百姓生活幸福指数。
您提出的引导自管、我的小区我做主的建议很有可行性。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是我们一直在推进和实施的工作,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在维护业主权利、与物业公司有效沟通、增进业主之间感情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物业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对有意愿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由业主联名向所属社区提交申请,区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街道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配备专人负责小区业委会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进行监督指导,帮助业委会提高自我管理能力,通过宣传引导等方式提高业主素质,培育业主理解和支持业委会的意识。
您提出的强化宣传动员的建议很好,我们以老旧散改造和旧城改造工作为契机,在老旧小区设立公告栏,宣传改造工作的意义,放置改造后的效果图,宣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物业管理知识,引导居民形成良好的自治、自管理念,对条件成熟的老旧散弃小区,可以引进物业公司,进行正规的物业管理,让我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呈现良好局面。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出现的相应问题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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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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