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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5-11 09:36 来源: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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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藩稀平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宣传教育》的建议(第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处理过程、垃圾分类的知识,让群众了解为什么要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增强垃圾分类的意识。具体做法:

  (1)制作一部垃圾分类宣传片,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以及在商场、广场、高铁、客车、公交车、候车亭等公共场所投放。

  答:我区试点小区服务公司已经制作了相关的垃圾分类宣传片,在小区内的LED屏及微信群进行播放。

  (2)培训一批垃圾分类宣讲人员。组建由宣传、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有关人员为主体的宣讲团,进行垃圾分类标准化培训,并在全区开展垃圾分类巡回宣讲。

  答:2019年,长春市城管局组织“百人宣讲团”,深入到基层街道、企事业单位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讲;我区各街道、社区分别设有“垃圾分类”工作小组,设置宣讲员定期进行培训,并举行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广大居民有关“四分法”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

  (3)开展“三进”宣传活动。一是垃圾分类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二是垃圾分类进学校:三是垃圾分类进社区、小区:选派志愿者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的政策、意义、分类标准、要求等,指导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

  答: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主要依托街道、社区乃至网格、楼栋,确保宣传“零距离”。一是入户宣传错时化。全面加强居民信息摸底造册,针对不同年龄、职业、行业的居民,选择不同时间进行入户走访,力争让每一户居民都了解掌握什么是垃圾分类“四分法”、“三分法”,如何正确投放,引导居民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和习惯。二是公共宣传多样化。在每栋居民楼、每个单元门、以至每个电梯间旁设置切合主题、设计精美、引人注目的宣传板、告知栏、分类指南、动画彩页等,使垃圾分类知识和标准要求能够耳濡目染、家喻户晓。三是教育宣传低龄化。我们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各种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从娃娃抓起,让垃圾分类从每一个学生渗透到每一个家庭。四是网络宣传共享化。动员小区居民加入垃圾分类微信群,群内定期宣传我市垃圾分类的模式和“两个体系”建设等知识,鼓励居民转发、群发,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目前,我区一大部分小区的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参与率达到90%,投放准确率达到60%以上。

  2.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垃圾分类工作,不但投放垃圾要严格分类,收集垃圾也应分类集中,否则垃圾分类就没有意义。

  3.制定有关规定,对垃圾分类进行规范和约束。

  答:针对提案第2、3点统一回答。

  我区根据长春市有关垃圾分类工作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和《街道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各部门工作人员职责》等一整套规章办法,从制度机制入手,进一步细化责任、具化标准、深化路径,让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全区一盘棋,推动工作协调有序整体推进。

  二道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11日

  (承办人姓名及电话:于佳歌 13578968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