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区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区企业与高校合作发展的建议》的建议(第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部分将教育、科技、人才进行统筹部署,这是首次将三者集中表达、专章论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科技、人才三者内在规律和发展逻辑的系统性思考和整体性把握。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拔尖创新人才支撑,人才是第一资源,是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及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关键力量。
近年来,省市科技主管部门非常重视校企合作工作,先后出台了《吉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吉林省科技人才助力企业创新跃升三年行动方案》《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支持和鼓励校企合作。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出台政策、开展项目路演、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等活动,其目的就是通过形式多样科技创新活动借助高校院所科研优势资源促进企业发展。
我区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域内企业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领域的创新优势,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一是组织8户企业开展“吉林省企业‘科创专员’申报工作”通过选派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到科技企业兼任科创副总,参与企业组织、实施、管理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智筑科技(吉林省)有限公司与吉林省蔬菜花卉科学研究院顺利通过省厅论证评审,王剑锋博士到企业任职,拟研究关键技术:基于吉林省日光温室草莓生产的实际需求,将物理网技术、日光温室生产技术、劳动力管理系统三者相融合,系统化研发数字化生产系统,并应用于实际生产,实现高效生产项目进行合作。二是2022年吉林一方科技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与吉林大学、长春工程学院等高校以技术转让、委托开发等形式展开校企合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三是2023年区科技局与吉林大学科研院国内合作处开展对接活动,就开展“校企”合作,集聚高校科技创新资源,扎实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赋能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及后续合作进行了交流座谈。组织企业参加省市组织的科技成果发布会、项目路演等科创活动,为企业提供校企合作的渠道。但域内科技创新主体能力偏弱,现有科技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科技含量不高,承接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偏低,照比其他地区没有优势,限制和影响校企合作。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对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服务保障,努力破解科技成果本地转化难题;坚持结果导向,强化成果转化机制,营造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浓厚氛围;要坚持产学研用相融互促,努力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生态。
请一如既往的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高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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