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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4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1-28 15:52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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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二科[2023]9号

姜文元 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科技创新政策支持,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的建议(第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将创新型企业打造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充分发挥创新型企业自身创新实力和产业引领作用,对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撑意义。近期,中央层面制定了《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省委书记景俊海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找准定位,聚焦“六新产业”发展和“四新设施”建设布局项目,加快构建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抢占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构筑新优势,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这是关于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认识的凝练和有力推动。

  我区历来非常重视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工作,近三年,全区现有认定期内高新技术企业93户;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5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3户;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创新中心各1个。累计推荐申报省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24项、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0项。为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多措并举,持续壮大科创主体数量。一是上下联动。联合8个街镇,开展高企培育,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政策推动。实施科技创新主体培育计划,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后补助支持。三是广泛发动。依托省市资源联合各属地,每年组织科技企业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宣传会不少于5场次,培训500余人次。

      健全机制,主动落实惠企政策。通过“免申即享”“直达快享”等机制,确保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中央、省、市科技专项资金。依据《二道区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小巨人企业认定给予资金扶持,近三年来,区级累计投入620万元、协助企业成功争取市级科技专项资金460万元、省级科技专项资金244.8万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130万元,达到了激励引导、示范引领的目的。

  政企银对接,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一是围绕市区稳增长和“四个服务”工作要求,切实提升融资服务质效,组织科技企业与建行长春二道区支行、长春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线上线下融资对接及融资咨询服务;积极参与长春市“金融助力稳增长”金融机构支持“科技领域”专题融资对接会、参加“长春科技·资本未来”、“金润吉林”等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渠道。二是助力科技企业申请贷款贴息。2022年按照《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中加大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政策,积极组织科技企业申请,长春东狮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泽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获得了市政府的贷款贴息,得到了企业的认可。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对现有的科技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服务保障,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型企业培育生态。

  请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高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