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二道区幼儿园普惠教育》的提案(第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普惠奖补的投入和使用范围。2018年,二道区直面“入园难”“入园贵”,在全市率先启动普惠资源创新供给改革,新增学位1800个。对参与改革的幼儿园,按照每个普惠性学位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加上每月800元的收费,可使幼儿保教经费每月达1100元,既保证了幼儿园能够正常运行,又降低了经营者的成本压力。财政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分担。我区已把全区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公办园序列,本着“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坚持一月一专题的培训思路,分层分类培训,提高教职工整体育幼水平。目前,已经组织部分公办园及普惠民办园园长赴成都等地参观学习,邀请全国知名律师李春光、长拖幼教集团董事长张丽馥,分别就规范管理、新法新政作培训,全区累计130人次参会。改革的奖补资金已经在教师培训上有所体现,至于使用方面的局限性,区教育局已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多次向市教育局反映,建议进一步拓宽奖补资金使用范围,允许用于人员的社会性保障。农村公办园的收费标准是依据省级要求按幼儿园类别收取的,能否适当提高,需依据省市政策而定。
二是关于降低普惠园硬件准入条件。2018年普惠试点认定过程中,《长春市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创新供给实验区二道区试点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讨论稿)》,确实是将准入的建筑面积初步定为1200平方米,为了吸纳更多有志于办普惠的民办园,在最后认定时已将“1200平”的园所面积要求降至1000平方米,幼儿园人数的核定也是根据园所面积核定了一个相对科学的计算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准入标准。
三是关于提高待遇,增加幼师编制。教师薪资水平较低,
的确是教师流动性大的一个主要原因,依据“同工同酬”的国家要求,结合公、民办教师待遇差距的现状,2019年我区预计将保教人员的工资待遇作以调整,利用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公办幼儿园在编及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目前,我区公办幼儿园仅有8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仅占全区在园幼儿总数20%。因为按编制部门撤一建一的要求,幼儿园法人单位审批受限,导致公办幼儿园领导指数和教师编制不足,区政府、区教育局也在积极向上一级部门反映,希望能增加幼儿园机构编制,改变“以一带七”现有公办幼儿园发展模式,增加公办园的幼师编制。
四是关于无证园规范治理。区委、区政府对无证园的治理一直都高度重视,当成重大的民生实事来抓,区政府成立以主管区长为组长,区教育局、工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行政执法局、街镇等10余个部门组成的专项治理小组,先后召开了3次无证园治理政府联席会议,进行了4次地毯式摸排,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300余份,停业通知60余份,集中进行了1次摘牌行动,目前已有12家幼儿园摘牌停业整改。下一步,我区将启动无证园分类治理改革,打造社区办园点或幼儿看护点,切实做到“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真正实现“一园一案”,确保顺利完成“2020年年底前各地要稳步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的国家要求。但是对于无资质幼儿园的取缔,的确是存在很大难度,教育局虽多次下发整改告知书,但由于没有强制执法权,即使牵头,也无法取得实效。鉴于幼儿园具有公共场所的属性,我们也建议由有强制执法权力的各级消防和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取缔。
(承办单位公章)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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