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二教发〔2020〕62号
连增伟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的提案(第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文件要求,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综治办、民政局、人社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价监局、卫计局、食药监分局、英俊镇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和成员单位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一、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
一是基本信息排查情况。去年至今,教育局协同属地街(镇)对校外培训机构及无证园进行了5轮排查,先后下发整改通知书486份,停办通知书56份,对摸排出的无资质校外培训机构逐一建档登记在册,完善动态档案管理。
二是综合治理情况。召开了3次10部门参加的政府联席会议,进行了两轮集中摘牌行动,成功摘牌48所校外培训机构 。
三是规范管理情况。作为日常监管部门,我局制定了《关于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及授课内容告知书》,同各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了规范办学承诺书;实行收费公示、课程公示、教师公示、招生宣传公示的四公示制度;建立双月公示制度,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设立公开举报电话15844152470(微信同步);将无资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政府统筹、教育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配合的齐抓共管机制,并将治理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新审批情况。在摘牌行动的强压态势下,自去年12月份以来,已有17所校外培训机构先后向审批局递交了办证申请,其中已有16所校外培训机构出证办结。可以说,我区正规的民办机构力量正在不断充实壮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无资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已列入2020年教育督政项目,我区将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按照“抓规范、促繁荣”的原则,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依法依规清理整顿违规办学、无证办学、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等行为,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审批一批”的原则,在2018、2019年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治理效果。同时,坚持分类治理、综合治理、长效治理机制,建立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切实巩固治理成果,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
2020年5月19日
联系人:李丽波;电话:8494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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