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集中整治住宅小区乱象》的提案(第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正如您提出的那样,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杂物堆放、改变房屋用途等问题凸显。
您提出的建立街道、社区、执法物业四级长效治理机制的意见很有可行性,为了建立小区长效化管理,我们积极探索,在2018年、2019年先后出台了《二道区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二道区2019年老旧住宅区长效物业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全面指导我区物业长效管理工作,提升物业精细化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我区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您提出的加大宣传力度的意见非常好,作为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指导本区物业管理工作,同时我们也借助物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我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进行规范。
您提出的充分利用现有法规、简化流程、缩短处理案件时间的建议很好,二道区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区、街道、社区的职责分工,落实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协调、社区落实的三级管理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物业管理服务升级工作,全面下放12345信访投诉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责成社区专人负责回复处理12345物业投诉,缩短了处理信访事件的时间,简化了工作流程。
您提出的采用经常性检查等建议很有可行性,2020年,开展长春市信用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定工作,我区共有48个物业项目参与测评,我们协同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48个物业项目进行现场踏查,综合打分,同时将考评结果录入“长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此项工作的开展,翻开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新篇章,为今后的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崭新的平台。
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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