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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5-12 14:05 来源: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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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逄立萍 姜宇 戴红飚 李新国委员:

  您们在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提案(第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

  答:自2018年开始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后,始终按照上级要求,多方举措努力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在宣传方面,我区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垃圾分类工作主要依托街道、社区乃至网格、楼栋,确保宣传“零距离”。一是入户宣传错时化。全面加强居民信息摸底造册,针对不同年龄、职业、行业的居民,选择不同时间进行入户走访,力争让每一户居民都了解掌握什么是垃圾分类“四分法”、“三分法”,如何正确投放,引导居民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和习惯。二是公共宣传多样化。在每栋居民楼、每个单元门、以至每个电梯间旁设置切合主题、设计精美、引人注目的宣传板、告知栏、分类指南、动画彩页等,使垃圾分类知识和标准要求能够耳濡目染、家喻户晓。三是教育宣传低龄化。我们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各种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从娃娃抓起,让垃圾分类从每一个学生渗透到每一个家庭。四是网络宣传共享化。动员小区居民加入垃圾分类微信群,群内定期宣传我市垃圾分类的模式和“两个体系”建设等知识,鼓励居民转发、群发,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目前,我区一大部分小区的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参与率达到90%,投放准确率达到60%以上。

  2、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垃圾分类方案。

  答:我区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31个

  部门和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高位统筹、各方参与、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架构。

  制定出台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和《街道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各部门工作人员职责》等一整套规章办法,从制度机制入手,进一步细化责任、具化标准、深化路径,让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全区一盘棋,推动工作协调有序整体推进。

  3、 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政府采用购买公共服务、减免

  税收等方式吸引企业参与。

  答:目前,我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在“前端”建设中,已经引进服务公司,配套一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具备管理、宣传和便民服务等功能,设有积分兑换小商品陈列区和管理服务区、垃圾分类宣传演示区;并建有数字化管理平台,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联网,运用“互联网+”技术,具有数据分析、积分统计、信息公告、数据报送等功能,与市、区、街建立三级数字化管理网络。

  在“终端”建设中,我区积极吸引企业,建立厨余垃圾处置站,对前端分类的家庭厨余垃圾进行处置。经过三年的运营,日处理能力30吨,可满足30个试点小区的厨余垃圾处置需要。

  4、 合理利用激励手段,树立垃圾排放意识。

  答:根据《长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我区加大培训和宣传,鼓励居民树立良好的分类习惯和环保意识。

  《长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法律责任”中已规定惩罚标准,但没有奖励机制。至于“制定垃圾排放费标准”不属于我区垃圾分类办公室的职责。

  二道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11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于佳歌 13578968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