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五公开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


对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4-29 14:13 来源:区住建局
【字体: 打印

  张沂涛委员:

  您(您们)在区政协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区老旧散小区规范化管理》的提案(第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成立老旧散小区管理工作小组,有效解决老旧散小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的建议和我们今年的工作方向非常契合。2020年3月,我区下发了《二道区关于加强老旧散小区物业长效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党建引领、落实责任、细化服务、强化管理、健全机制”5个方面明确了工作内容,全面提升老旧散小区物业长效化管理水平,努力构建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老旧散小区物业长效化管理服务体系

  您提出的物业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工作方法,强化对物业企业管理的建议非常好。2020年,《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均重新修订,市级部门也重新修订了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这一有利契机,对物业管理行业来说是一剂强心针,全面规范了物业服企业行业标准,建立服务企业红黑榜,优胜劣汰,对管理不到位,群众不满意,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清退或限制承接项目,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充分落到实处。

  您提出的完善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的建议很有意义。我们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条文,制定了《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流程》、《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首次成立居民自治委员会流程》、《业主委员会换届流程》、《业主委会备案流程》并下发给各街道、社区,细致全面的依法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得到了各相关小区业主的好评,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高了我区街道、社区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更加强了我区物业管理的规范性。结合区情,联合街道、社区共同发挥物业“三级管理”作用,利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考核”对现有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更为精细的管理。同时,区级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备案,依据服务合同内容,监督指导物业公司开展服务工作,及时协调处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关心。

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9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孙秋彤  84954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