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二执﹝2022﹞31号
您在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二道区冬季环保清雪的建议》(第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建议中提到“采用即时除雪模式”“采用先主后次”、“雪中路通,车辆可以正常、安全行驶”“以人为本,保障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安全畅通”等建议,目前,二道区在清雪方面每年清雪季开始前,都会出台《二道区清雪工作实施方案》《二道区清除灾害性降雪应急预案》等文件,成立我区清除冰雪工作指挥部,明确清雪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详细制定清雪作业工作流程以及遇到灾害性降雪时的应急预案。在实际工作中,区城管局作为清雪任务主力军根据每场降雪的气象预报合理安排车辆人员在集结点位待命,随时根据雪情变化开展清雪车辆编组作业,同时依托数字化信息平台将各街路清雪实时影像进行回传,便于值班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针对您提出的“严格控制融雪剂使用,非特殊情况下不得使用融雪剂”。按照市局要求,目前二道区使用的融雪剂均为路用非氯有机融雪剂,属于环保型融雪剂,在撒布方面严格按照市局统一调度进行撒布。
针对您提出的“适当支持区内除冰雪设备制造企业发展”,目前,我局全部设备采购均采取政府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符合要求的设备制造企业可以关注招标网站发布的招标信息参与竞标。
二道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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