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二道区政府法制工作在市法制办的悉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会省、市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创新思路,补齐短板,抓重点攻难点促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法制工作成效显著。
一、2018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制定印发了《二道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建立任务分解表,安排部署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
二是调整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年初,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的实际情况,对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确保党政一把手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效领导。
三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及时召开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纲要》、《实施方案》和省、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对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二)改革管理方式,政府依法履职更加有效
一是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区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二道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申报、审核、公布等动态调整过程中的程序、内容和责任主体。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2018年8月1日,区法制办下发了《关于更新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牵头对各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权责清单事项再次进行动态调整。经过汇总,我区新增了审批局、征收办共2个部门的权力清单;取消了文体局、商务局共2各部门的权力清单;调整了卫计局、价监局、安监局、民政局、发改局、司法局、人社局、农水局、科技局、住建局、财政局、教育局共12个部门的权力清单; 政府办、市容局、审计局、残联、档案局、法制办共6个部门无调整。截止到2018年9月,截止到2018年9月,我区各部门权力清单共计787项,责任清单共计863项,明晰了我区各部门的权力和责任。
二是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的要求,组织全区各相关部门及时取消和下放相应行政许可和行政权力,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事项进行督导检查和公开监管,确保权力调整落实到位。
三是全力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按照长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区法制办制定印发了《二道区关于开展清理规范证明事项工作方案》,建立了5套制式《证明事项清理表》,组织全区31个清理工作主体单位,先后开展两批次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共梳理审核证明事项476项,其中建议取消的证明事项154项,建议保留的证明事项322项,均已按要求上报至市法制办。
(三)健全决策机制,科学决策水平稳步提升
为确保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合规,科学、民主,我们继续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不断健全依法决策的制度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充分依托区政府法制办的专门人才队伍和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区政府决策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和高效的法制保障。一年来,共审查全区各类法律文书和材料100余件,参加区政府组织召开的各类涉法会议近40次。如:长春市鹏和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与长春市二道区卫计局公建认购意向协议书;区委宣传部与中央党校报刊社签订的《振兴东北改革创新观察点战略合作补充协议书》;民政局牵头的《养老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和《综合养老示范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等重大经济合同。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政府质量建设质量和水平不断完善
一是定期开展清理工作。按照《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及长春市政府工作要求,年初以来,对我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宪法修改内容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并按照要求将清理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府,并将目录向社会公布。
二是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根据市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先后对我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与宪法修改内容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涉及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按照要求将清理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府,并将目录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显示,我区不存在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与宪法修改内容相抵触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五)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责任和执法依据。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行政执法行为各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要求,对执法记录的归档、保存、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的使用管理等作出规定。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件监督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了对各行政执法单位与部门的行政执法证年检名单的统计、审查和汇报,对全区执法人员资格证进行年审。区法制办共组织全区8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三是加强执法岗位培训。为全面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部署,我区举办了2018年度二道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会。邀请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于溟辉法官就新时代新矛盾背景下如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专题解读,全区共计400余人参加了此次学习。
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为规范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我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今年6月份,区法制办对全区11家执法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检查结果来看,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明显提升,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指正,并提出整改要求,做到边查边纠,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依法行政工作,为依法行政示范区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五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一方面,继续保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常态,按照《省法制办关于报送年度抽查计划的通知》规定,组织全区相关单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编制及录入工作,并完成计划审核。截至目前,区政府11家行政执法单位,共上报年度抽查计划31条,其中区住建、发改、民政、人社、市容5家单位,已完成本部门年度抽查任务,其他单位抽查任务将于年底前完成。另一方面,区法制办积极探索跨部门联合抽查,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基础上,重新制定了《二道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和《二道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了跨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先后完成了针对全区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流通、卫生监督、文化娱乐、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六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抽取检查对象80户,执法人员56名,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50大类、103项内容进行了全面“体检”,计划年底前完成第二轮跨部门联合抽查。
(六)积极化解争议,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018年,我区政府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40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5件,依法做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8件,接待行政复议咨询30余人次。全年,做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1件,做出行政复议终止决定6件,做出撤销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4件,做出责令履行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1件,做出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12件,尚未审理终结1件。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我区始终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坚决纠正执法过错和错案,切实查找解决影响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能力的关键问题,保证行政复议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二是积极参加应诉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2018年,我区政府共接到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42件。截止目前,已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件,判决撤销14件,裁定准予当事人撤回起诉4件,裁定驳回起诉2件,裁定驳回上诉1件,裁定移送管辖1件,未审结18件。在应诉活动中,我区政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尊重法院裁判结果,积极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了司法权威。
(七)积极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为做好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8月末,法制办在区委、区政府指导下,法制办主任姜建业亲自调度,利用周末休息时间,组织全区各相关单位加班加点、克服困难阻力,较好的完成了迎检相关准备工作。对全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调整的简政放权事项” 情况和“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情况和二道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确保国务院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考察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抓手,以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为导向,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2019年,全区法制工作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是结合上级重要思路和工作部署,认真抓好《中共二道区委 二道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督导考评重点工作以及任务分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推动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按照长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制审查制度,规制行政权力运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和顾问智库作用,积极参与政府各类涉法事务的研究处理,为政府科学、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卷评查,梳理汇总典型案件,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
五是严格落实《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梳理完成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行政执法行为各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要求等规定。
六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指导、调阅案卷等方式,对重点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纠正执法行为,维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
七是严格落实《长春市县(市)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办法》,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权力下放及部门调整等实际情况,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
八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备审流程,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严格文件制发程序,文件制发要严格遵守“三统一”规定。定期开展清理工作。坚持“立、改、废”并举,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和清理。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相互抵触、依据缺失特别是含有地方性和行业保护内容的,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将目录向社会公布。
二道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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