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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5-01-14 17:29 来源:二道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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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完善救助体系,兜住特困群体保障线

 1.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区共保障低保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共3391户4313人。其中:低保家庭2972户,3871人,特困供养人员424户436人,共发放救助资金6300余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50余万元。

2.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 作的意见〉若干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有关文件精神,指导街镇对低收入人口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摸排,要求各街镇每个月整理低收入人口动态检测报告。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区别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及时给予救助。定期与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数据共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信息比对,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到保障。截至目前,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及检测户共有166户260人,已纳入低保、特困保障106户143人。

3.落实困难群众惠民措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局共保障困难群体3507户4538人,按照500元标准为每户发放米面油等慰问物资,累计发放慰问物资价值176.9万元并发放“两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221.16万元。2024年9月,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为城乡低保户中的一、二级残疾人和城乡特困人员发放1000元补贴,共计发放1556人,发放金额总计为155.6万元。

4.持续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完善社会救助监管机制。印发《二道区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对民政局、街(镇)权限下放后相关工作职责进行明确。扎实开展全市社会救助领域服务质量大提升工作。按照长春市民政局要求,加强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完善救助政策体系,主要通过全方位的检查排查、信息比对及档案审查,进一步提升救助精准度。按照省、市、区关于信访工作的要求,健全信访处置机制,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热线(0431-81326447),遵循信访事项的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程序,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需求、诉求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5.全面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基础。建立完善临时救助慈善帮扶衔接工作机制,在社区设立“社区慈善基金”,满足现行救助政策覆盖范围以外的困难群众救助需求。持续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2024年委托第三方公司共为特困供养人员67人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

二、创新打造试点项目提升养服务质量

1.改革创新,抓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2024年区民政积极谋划,联合属地街镇摸排新建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用房或闲置国有房屋,申请打造社区综合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餐厅,积极申请省市资金300余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施工建设社区嵌入式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个,公建民营敬老餐厅2个。

2.积极推进敬老餐厅建设。区民政局组织各街镇召开全区建设敬老餐厅工作部署会议,细化任务目标,多渠道建设敬老餐厅和敬老助餐点,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实地资格审核,督促敬老餐厅围绕“六有”标准建设,会同属地街道开展适老化改造评分,定期调研通报全区敬老餐厅建设情况,争取每个社区建设1家敬老餐厅。目前,2024年全区建成运营敬老餐厅33家,实现社区覆盖率100%,为老人提供暖心餐。

3.强化居家养老服务能力。为60周岁的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家庭中失能、半失能老人,特困人员、空巢等特殊困难老人1000余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对独居、失能、重残、空巢、留守、高龄、特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8 类居家老年人开展居家巡访关爱服务。

4.持续探索我区养老“三床联动”服务机制。依托专业照护机构,为居家重度失能和中度失能困难老年人提供家庭床位建设和家庭照护服务,养老机构结合老人实际需求,采用“项目+时长”方式,提供居家养老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低保特困中失能、半失能老人70余人,开展居家照护服务2200余人次。同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65岁以上居家老人开展健康管理。

5.做好2024年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扩面提标工作。为了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按照省市最新文件规定,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范围80-89岁普通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5元;同时二道区也提高10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800元,全区共计8159名老人享受此项补贴,发放高龄津贴650余万元,进一步推动二道老龄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

6.抓实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民政部和省、市民政部门及区安委会关于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按照春节、两会和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及各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局领导带队对辖区23家养老机构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召开了3次全区民政系统监管干部和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管理人员等消防安全培训会,指导养老机构开展应急疏散演练。邀请安全专家对全区养老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三、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1.社会组织执法检查工作2024年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一次,抽查社会组织7家,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配合卫健部门开展跨部门随机抽查一次。在执法检查的同时我们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规范社会组织合法合规开展业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财务管理。对一家“僵尸”社会组织开展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2.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从4月初至12月底,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制定并下发年检年报须知,明确年检年报流程,方法以及评定标准,在年检年报过程中严格按照评定标准给予评定,并且将评定结果通报给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监管单位,通过年检年报以及后续相应措施,形成对社会组织的全面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3.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有针对性的对教育类和养老类社会组织开展两期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涉及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财务管理多方面,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法律法规意识和管理能力

4.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和风险监测处置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监管行动。2024年对4家“僵尸”社会组织开展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其他违规问题暂未发现。

四、履行社会事务职能,增强居民群众满意度

1.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一是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做好新标准转换衔接,补贴金额从每人80元/月提标到每人85元/月,确保及时足额发放。二是加强与各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我区现有重度残疾人3708人,困难残疾人1716人,按照每人每月85元,全年共发放550余万。三是利用中央福利彩票资金24万元开展精神障碍康复服务,让辖区精神障碍患者掌握生活技能、社交技能和相关职业技能,逐渐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2.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一是为全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保障。我区现有社会散居孤儿10人,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1235元,全年共累计发放金额111150元;我区现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4人,每人每月生活补助金标准参照孤儿标准(1235元),采取差额发放(1235元-低保金),全年共累计发放金额187084元。二是组织实施2023学年孤儿助学工程,为符合条件的6名孤儿发放了每人1万元的助学金。三是国庆节前为全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00元,共计发放 27000元。四是为全区19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免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一是组织了丰富多样的各类儿童关爱活动,共9场,共106 人次参加。二是通过一对一入户摸排的方式为295名困境儿童家庭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三是对全区69名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业务培训2次。四是为我区困境儿童家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工作。同时,通过上级、区级培训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进行工作能力提升。

4.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工作。将英俊镇作为试点,完成了以下工作:(1)对乡村摸底调查;(2)开展乡村地名命名,全年共申报未命名街路16条;(3)完善了乡村地名标志设置,对村屯屋舍进行编码;(4)挖掘了地名故事2篇,传承保护优秀乡村地名文化助推英俊镇经济。

5.完成楼门牌审核发放工作。全年共计发放85个门牌,及时满足群众需求。

6.做好公益慈善工作。一是在九九公益日捐款活动中,二道区慈善会带领全区社区慈善基金共募得捐款10.8万元。二是全区慈善基金共完成慈善救助项目21个项目,受助群众768人次,救助金使用85578元。三是我心飞翔助学项目为13名学生共计发放助学金3.9万元;爱心圆梦助学项目为20名学生共计发放助学金20万元。

7.做好婚姻登记服务工作。全年办理婚姻登记业务5469件,8月1日开启“省内通办”后,共办理跨区域业务2840件。积极开展家庭辅导,心理咨询等活动。与区司法局共建“婚姻家庭救助站”,为群众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提供更加多元化、专业化、便捷化的服务,促进家庭和睦。联合多个部门组织开展“二道爱情之旅、一生相伴同行”主题宣传活动,被吉林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为改善我区婚姻登记处办公环境,方便群众办理业务,进一步探索城市配套服务与商业功能的相互融合,实现婚姻登记服务功能外延,推动新时代婚俗改革,同时促进甜蜜经济发展,租用中东瑞家一千余平场地升级打造成东城最美婚姻登记处目前装修已经完成,年底迁入新址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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