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是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是我区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重要抓手,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对于推动长春市二道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道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个转企”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吉政发〔2018〕22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长府办规[2019]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预期效果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简称“个转企”),就是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在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以后,依据《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新登记为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通过“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等政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步骤
力争利用3到5年时间,推动一大批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现市场主体个企比例结构更加优化,整体上小微企业数量增加、质量提升、实力增强的目标。未来5年内,按照产业扶持政策要求,区有关部门对“个转企”的政策支持力度将不断增强,“个转企”企业的制度性成本较原个体工商户将逐步降低。
四、“个转企”优惠政策
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实施方案》从税费优惠、财政支持、金融支持、准入支持、其他支持5个方面,制定了35条支持政策。其中税费优惠11条;财政支持13条;金融支持4条;准入支持3条;其他支持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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