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清理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规范与行政许可相关的行政审批条件,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区政府决定保留2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规范10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等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调整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3.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
附件1: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lsx 附件2:调整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lsx主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主办电话:0431-84612345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379号 邮编:130033
网站标识码:2201050001吉ICP备12003726号-1吉公网安备 220105020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