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登录| 注册

信息公开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 > 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


保障房建设:托起万千“安居梦”
时间:2015-11-30 00:00 来源:长春日报
【字体: 打印

信息来源:长春日报  

    “在这里住着,心里特别踏实!”谈起告别十几年的租房生活、搬进西城家园公租房小区,76岁的侯树发老人高兴地说:“公租房,让我和老伴有了自己的‘家’!” 
    住房保障状况是衡量一座城市民生发展水平、体现群众幸福感的重要标尺。努力实现群众“安居梦”,也是长春市委、市政府始终追求的目标。经过十余年,几届市委、市政府的不懈努力,如今这一目标已经照进现实。 
来自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末,我市共开工建设保障房5.5万套,现已分配入住2.4万套,预计今年年底前还将分配7000余套。 
    “住得上”,更要“住得起、住得好” 
    如果说实现“住得上”,是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初衷、是幸福的起点,那么,让群众在保障性安居小区“住得起、住得好”便是这一工程的延展,是幸福的延续。
    在加大保障房小区建设力度的同时,我市努力将精品建设思路贯穿于小区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努力让保障房成为群众安心、舒心居住的“家”。
    一方面,住房保障部门突出规划设计,充分考虑居民日常生活、休闲和出行方便,注重打造景致优美、功能齐全、适宜居住的人居环境。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全力完善保障房小区外围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尤其是交通出行环境。
    以惠泽园小区一期工程为例,为方便居民出行,吉林大路东延长线已启动建设,预计明年可投入使用。而与润民•大成公租房小区相连的丙十四路,也已完成规划设计工作,预计明年可启动建设。同时,针对保障房小区增设公交线路也已列入规划日程,未来将有更多公交线路延伸到这些小区。
    在物业服务方面,我市针对保障房小区人群结构特点和特殊性,以“入户服务、善意服务、特色服务”为工作理念,将人文关怀贯穿到服务与管理的每个环节。
    作为一项“民生”工作,住房保障关系着低收入家庭的福祉,更关系着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今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重点由“大规模保障房建设”转为“全力推进竣工房源分配入住”。截至10月底,我市共组织3次集中分配,为8200户家庭分配了保障房。进入11月份,在保障房小区配套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前提下,在市、区两级同时组织了近万套保障房的报名工作,目前审核工作已接近尾声。
    由于此次保障房分配房源数量巨大、申报家庭众多,为了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全面纳入保障,更快更早入住新居,市住房保障部门特别对此次分配工作进行了改进: 
    位于二道区的惠泽园小区是我市保障性住房综合小区,目前已建完的一区建筑面积21.9万平方米,总户数3889户,其中廉租房2329户、公租房1560户。
    原计划今年年底前进行的一次分配工作改为两次,第一批于11月底前完成,第二批在12月20日前完成,以确保在第一批没有来得及申请或在所报小区没有抽中的家庭还有机会参与分配;
    改变分配方式,摇号方式改为以街道为单位,每个街道选取若干个申请家庭代表参与摇号,其他人员不到现场,由被选中的代表作为摇号嘉宾。同时,还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公证处、群众代表和相关媒体对分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分配过程全程录像。
    放宽门槛,让有需求的群众尽享惠民政策
    提高惠民力度,放宽保障范围,成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最大亮点。
    我市放宽了对本市城区农业户口家庭的限制,无土地的农业家庭与本市城镇家庭同等对待;放宽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限制,缩短社保缴纳期限;取消对本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毕业不超过五年的限制;提高人均收入标准:两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4500元以下(含4500元);缩短原居住房屋出售或者赠与的限制年限。一项项政策的调整,让保障面越来越广,“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更近了。
    此外,保障房小区的租金也将适当降低。市本级即将分配的三个公租房小区和未完全分配的两个公租房小区的基础租金每平方米降低1~2元。各区和保障房产权单位,也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当降低保障房的租金标准。(区住建局)

 

编辑: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