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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20-06-12 15:23 来源:区规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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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和省、关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见底清零”的工作要求,在我区范围内开展“两违”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常态化“两违”执法联合监管机制,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加强各执法部门日常巡查,调动“村两委”积极主动性,及时发现举报“两违”案件,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努力实现“两违”积案见底清零,在建工程违法行为“零增长”。

  二、清查整治范围

  1.二道区历年卫片执法、例行督察、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散乱污企业核查等专项工作中未整改完成的违法案件。

  2.二道区法院按照“裁执分离”原则已裁定但未执行到位的违法用地案件。

  3.二道区2019年清理历史遗留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但未查处完成的案件。

  4.二道区本次专项行动中清查出的“两违”案件。

  三、组织领导

  成立二道区“两违”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组长由分管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规自分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规自分局。成员单位由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规自分局、英俊镇政府、物流开发区管委会、长青街道办事处、远达街道办事处、东盛街道办事处、荣光街道办事处、吉林街道办事处、东站街道办事处、八里堡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组成。

  四、责任分工

  专项行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规自分局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统筹协调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英俊镇政府、物流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司其职,履职尽责,同时做好人力、物力上配合。英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涉嫌违法占用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履行拆除程序在拆除违法建筑时,规自分局要与英俊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物流开发区、区行政执法局等作战单位通力合作,合力推进整治工作。在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履行法律程序过程中,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要予以大力支持。区纪委监委对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两违”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排查摸底阶段。

  1.方案制定。6月10日前,区规自分局结合摸排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修订后经区政府专题会研究通过正式下发,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摸排清查。615日前,英俊镇、物流开发区、各街道、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查清“两违”基本情况要按照本次清查整治范围,利用历年卫片确定的违法案件、例行督察及12345、12336、信访举报、媒体反映等问题线索,完善“两违”台账(见附件2、附件3),于6月15日前,形成清查整治情况报告,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6月16日至11月30日),分类处置阶段。

  区规自局沟通市测绘院和国土测绘院,利用二调和三调成果进行比对套合,取得下发疑似违法图斑。将确认违法的信息录入国土调查云系统,对“两违”案件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完善“增违挂钩”机制,对“两违”案件查处不利,管控失责的实行用地指标惩处,特别是对违法严重的,将停止规划和供地审批,直至用地和建设秩序规范为止,同时要联系区生态环境分局,第一时间掌握散乱污企业名单,会同街镇及相关部门核查其项目审批情况,联系农业农村局,推进我区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对本方案下发后,对于新发生的违法行为,区规自分局要以正式文件向区政府专题汇报。并通过公务舱转发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同查处。

  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该查处的立即查处,该没收的依法没收,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完善手续的及时完善手续,该移送的按时移送的要求,对各类违法案件及时处置。

  1.对在建违法行为,区规自分局在下达停工通知的同时,还要向当事人下达风险告知书,告知其违法行为面临的行政、经济、纪律及法律风险,并及时报告市规自局和区政府,抄告公安、发改、住建、电力、水务、燃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制止。

  2.对于历年卫片执法、例行督察以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散乱污企业核查等专项工作中发现的报拆未拆、报补未补和英俊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承诺应拆未拆的违法案件,该立案的要立案,该查处的要查处,并移交相关成员单位,联合查处

  3.对于法院已裁定但区政府未执行到位的,需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在本次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政府期限内完成整改。

  4.对于历史遗留违法建设案件,各成员单位需密切配合,加快推进处罚程序的履行和处罚决定的执行。对于重大疑难案件,要在6月底前将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整治措施向区政府专题汇报,并确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

  5.区规自分局每月组织一次违法案件处置推进会,要对“两违”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汇报,对处置完成的违法案件,由区领导小组进行销号处理。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区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分析问题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形成高压态势,推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向纵深延伸,进一步完善“两违”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违法行为的“反弹”。要将未完全处置到位的疑难问题纳入常态管理,持续挂账监管,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要将挂账问题整改情况,向区政府做专题汇报。英俊镇、物流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建立健全网格化、动态化联合巡查和部门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防止“两违”和各类违法行为反弹。

  、工作要求

  1.加强日常监管。区规自分局要按照自然资源领域监管责任,对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建设工程等事项进行全流程监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把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尤其要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决不能把问题集中到后果严惩阶段。

  2.强化执法监察。对季度卫片、群众举报、日常巡查、散乱污企业核查等途径发现的“两违”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防止违法行为扩大化,切实把“发现在初始,消灭在萌芽”落到实处。

  3.建立执法台账。英俊镇、各街道、物流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两违”台账,查清违法案件底数,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应报未报、应立未立、应拆未拆的案件存在。

  附件1:二道区“两违”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2:违法建设动态管理统计台账

  附件3违法用地动态管理统计台账(含土地卫片)

  二道区人民政府

  20206月8日

  附1:

  二道区“两违”清查整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两违”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二道区“两违”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姚  珺  二道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金昌  市规自局二道分局局长

  组  员:

  李世杰  二道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姜  雷  二道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  煬  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润臣 市公安局二道分局副局长

          梓锋  英俊镇镇长

  李明伟  物流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夏沛馥  荣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一双  东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  博  吉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金财  东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永德  八里堡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长宝  远达街道办事处主任

      长青街道办事处主任

  苟云宇  二道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生态环境局二道分局局长

  田昌达  市规自局二道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规自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规自分局副局长田昌达担任,主要负责“两违”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调度、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