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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通知
时间:2020-08-19 16:05 来源:区征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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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

  二道区人民政府于202078日对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发布了征收决定及公告,现就本项目签约期限通知如下:

  一、签约期限(包含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

  2020823日至2020925日。

  二、房屋安置集中签约具体时间安排

  1)选择安置房屋49㎡、54㎡户型的:签约时间从823日开始;

  2)选择安置房屋64㎡户型的:签约时间从824日开始;

  3)选择安置房屋75户型的:签约时间从825日开始;

  4)选择安置房屋85户型的:签约时间从826日开始;

  5)选择安置房屋95㎡、100㎡、105㎡、115㎡、125㎡、130㎡户型的:签约时间从827日开始。

  6823日至827日集中签约工作时间:8002000

  三、签约地点

  1、东站区域

  滨河一区现场签约地点:滨河一区社区活动中心

  滨河二区现场签约地点:东站街道办事处西侧,原就业

  市场院内

  滨河三区现场签约地点:滨河三区314

  滨河七区现场签约地点:滨河七区退役军人办公室

  2、吉林区域

  滨河四区现场签约地点:文波胡同长热办公室

  滨河五区现场签约地点:滨河路原丹阳社区

  滨河六区现场签约地点:沿河社区

  四、签约注意事项

      1.签约时需被征收人全程佩戴口罩,本人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照(房改协议)、分户评估报告单、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5份复印件、产权证1份复印件)。

  2.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签约率达到90%后,搬迁期限另行通知,在被征收人结清水、电、燃气、热力等相关费用,主动搬离房屋,征收人员验房后,开具房屋验收单。

  3.选择房屋安置的,签约当日,按户型当日公证公示。根据《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河东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依据签订协议时间决定房屋搬迁验收顺序。根据房屋搬迁验收日期决定安置顺序,同一天搬迁验收的同一安置户型被征收人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选房序号,安置时被征收人按照选房序号在所对应的户型中依次自主选择。

  4、未完成房改手续,无合法证明材料及相关手续等的居住房屋,在签约期限内可以先行签订协议,待手续完备后,履行正式协议。

  滨河一区联系人:王延松   联系方式:18143054766 

  滨河二区联系人:娄志峰   联系方式:18946676551

  滨河三区联系人:杨 亮   联系方式:17519292109

  滨河四区联系人:张艳辉   联系方式:13364305141

  滨河五区联系人:张 童   联系方式:17519292088

  滨河六区联系人:张 雷   联系方式:18143054635

  滨河七区联系人:黄兴宗   联系方式:17519292159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202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