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对陶家窝堡地块项目东起洋浦大街,西至新开东街,南起规划路,北至机场路范围内的房屋等附着物实施征收。现向以下主张权利人送达《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主张权利人对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未提起行政诉讼,在《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拒绝交出土地的),区政府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名单如下:
1.主张权利人:宋欣辉,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编号:长二道征责字[2023]第2号
联系人:苗占久 联系方式:17519292156
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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