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规定,经二道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联合工作组集体讨论决定,同意给予东荣大路地块项目3处未经登记建筑适当补助或奖励,具体情况如下:
1. 刘学驰:房屋编号DZ4-1,建筑面积17.18㎡,独立建筑,砖木结构。
2. 刘学驰:房屋编号DZ4-2,建筑面积33.94㎡,非独立建筑,简易结构。
3. 刘学驰:房屋编号DZ5-1,建筑面积23.62㎡,独立建筑,简易结构。
依据《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东荣大路地块项目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告知书》(长二征未认告字[2023]A019号)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止。
权利人如对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向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
承办单位: 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岭东路563号
联 系 人: 王志坚
电话:0431-80781002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
主办单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主办电话:0431-84612345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5379号 邮编: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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