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规定,经二道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联合工作组集体讨论决定,确定惠工路地块项目2处未经登记建筑类型为“在原集体土地被征为国有土地前已经建设的建筑”,参照《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规定认定和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 兰希军:房屋编号HF7,建筑面积47.9㎡,独立建筑,砖木结构。
2. 兰希军:房屋编号HF7-1,建筑面积26.99㎡,独立建筑,砖木结构。
依据《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惠工路地块项目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告知书》(长二征未认告字[2023]A107号)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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